核心结论

我国已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2017)及2024年修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自然资源控告人类破坏资源行为,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域、湿地等)遭受破坏后,由法定主体代表国家向破坏者提出赔偿请求,形成对破坏资源行为的制度化追责路径。

这也就是眼下这种事儿里头, 最那个啥的, 把自然资源去告人类的法律实践案例, 说真的就离那个目标最近了。

谁来"控告"——追责主体

1.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市地级人民政府, 又或者是由这些人民政府来指定的生态环境部门、林业和草原部门以及水利等部门, 它们就充当了赔偿权利人的角色, 从而代替国家去提出索赔的要求。

2. 人民检察院, 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方面的公益打官司的活动, 这一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 具体的法律条款是《民事诉讼法》第58条。

事实:破坏自然资源谁来追责?控告机制与赔偿标准一文看懂(图1)

3. 那些符合相关条件的、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性组织, 是能够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这种诉讼在法律概念上被称作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控告程序(四步闭环)

损害调查这一事项, 是由权利人把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给委托出去, 然后由这些鉴定机构去开展对损害程度进行评估的工作。

进行磋商以便赔偿, 也就是要和那些搞破坏的人坐下来谈一谈, 商量一个把东西修好的方案, 同时也得算清楚应该赔多少钱。

如果磋商没有达成协议, 那么权利人就要前往人民法院去提起关于赔偿方面的诉讼。

进行修复验收的工作, 赔偿资金需要被专门用于生态修复, 并且修复的效果必须让第三方参与验收来进行确认。

赔偿范围

事实:破坏自然资源谁来追责?控告机制与赔偿标准一文看懂(图2)

生态环境修复这个费用, 包含直接做修复的花费, 也包含用替代方案来做修复的花费。

在修复那个事情的过程当中, 生态环境提供的那些好服务, 所受到的损失。

调查、鉴定、评估费用;

应急处置与监测的合理支出。

常见疑难

Q:个人砍伐几棵树会被追责吗?

如果达到了《刑法》第345条的立案标准。比如在一般地区, 是10至50立方米。或者涉及幼树的话, 是500株以上。那么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就由林草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且会责令赔偿。

事实:破坏自然资源谁来追责?控告机制与赔偿标准一文看懂(图3)

Q:企业造成水污染自然资源控告人类破坏资源行为,赔偿怎么算?

A说, 要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16条里面的内容。按照恢复原状优先、替代修复补充这个原则。赔偿的数额怎么确定? 就是以实际修复的费用或者鉴定评估的数值为标准。

Q:破坏行为发生在多年前还能追责吗?

A: 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它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这个规定。但是刑事追诉时效是有期限的, 这个期限最长能达到二十年之久。针对行政处罚的话, 它是适用两年时间限制的, 这具体是参照《行政处罚法》第36条来的。

核心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的第1234条和第1235条, 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该文件发布于2017年, 参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其版本在2024年进行了修订, 并参照《刑法》第338条直至第346条的内容, 这些条款涉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