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 这是由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的工作, 然后由地方政府具体落实, 这是一项专项工作, 它的核心目标, 是要对森林、草原、湿地、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这些自然资源资产, 去开展确权登记工作, 目的是要明确所有权主体和使用权主体, 并且建立起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体系, 截至到2025年这个时间点的时候, 全国范围内部署了多个省份, 已经获批, 可以开展这种试点工作所覆盖的区域范围, 大约达到了百个县级行政区域。
试点范围与登记对象
试点地区必须要满足下面这些基本的条件, 具体一点来说呢, 自然资源的类型得是完整的, 权属的关系得相对清楚, 基层的登记基础要好, 还有地方的财政也要有能力去提供配套的保障, 现在来说明一下登记的都有哪些对象:
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 它包含了森林、草原、湿地、水流、海域、以及无居民海岛等等这些东西。
所谓的集体所有自然资源, 是指那些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以及包括水域在内的其它资源。
所谓的用益物权, 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 还有海域使用权, 并且其中也包含了采矿权等等这些权利。
主要工作流程
试点实施遵循"统一标准、分级推进、分类施策"原则,具体流程分五个阶段:
1. 在摸底的这个阶段, 是依据了第二次全国以及后续的调查那些成果, 去梳理了在试点的范围内, 所有 kinds 的各种自然资源的分布的样子, 还有它们占据的面积, 以及产权是属于谁的状态, 最后建立了基础的台账。
2. 在权属调查阶段里, 如果遇到自然资源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况, 需要组织相关权利人来提供证据进行举证, 还要进行现场指界, 以及通过公示的方式来进行确认处理;对于权属比较清晰的自然资源而言, 那就直接对登记手续进行核验即可。
3. 登记编造阶段: 需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所规定的统一数据标准, 把登记簿给编造出来, 并且完成数据入库的工作, 以此形成一户一册或者是这一类的档案这种状态。
4. 在审查发证阶段, 需要把登记材料拿来逐级审核。然后要去报给那个有管辖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他们核准之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 把权属证书发下来。
5. 成果验收阶段这一步, 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去组织进行验收的工作, 需要向自然资源部上报备案的信息, 最终要形成一份试点总结报告。
政策依据
试点的工作进行的时候, 主要是根据那些法规还有文件来办的, 这些法规包括民法典里的物权编, 还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这个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第六百五十六号令,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这是二零一九年的那个办法, 此外还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登记的考核办法, 以及各省份制定的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试点关键要点
坚持按照成熟一块就登记一块的方式来处理, 不去追求一次性全部做到位, 并且允许工作进行分批次的推进。
只要权属争议没有解决, 对于自然资源, 就应该暂缓进行登记工作, 然后先行登记, 并在备注栏里写上"异议"这两个字。
将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以后所得到的那些结果, 放到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去, 这样做的目的, 就是把它当作是后面进行收益分配时候的一个依据, 同时也是把它当作是一个监管方面的依据。
试点数据必须要接入国家自然资源, 这个叫做一张图, 的系统里面去, 并且要实现动态更新的操作。
登记费用要依照国家当前的有效标准来执行, 在试点的那个阶段里面, 对于属于集体的权利人方面是要采取免除收取登记费这种措施。
常见问题处理
历史遗留下来的权属不清晰的问题, 由县级政府组织专项认定, 然后报市级备案后纳入登记。
这种跨行政区的资源事项, 是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政府出来指定管辖的, 或者是通过协商来达成共同登记的处理方式的。
凡是涉及生态红线区域的事项, 必须在登记的时候同步就进行标注, 来指明它到底具有一种什么样的保护属性, 并且要以此为依据, 去对权利行使的范围施加种种的限制。
试点当地的有关政府机构需要去制定年度的工作方案, 要把这个工作分阶段来落实, 然后按照每一季度的时间间隔来向上级的相关管理部门传送工作的详细情况,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证在二零二七年的最后期限之前能够顺利地把头一批相关的登记事务全部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