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第三十条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来执行的, 这里的管理办法是由自然资源部制定的, 同时也是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核心的要求就是如果占了多少钱就要开垦多少, 要占用优质耕地就补充优质耕地, 占用什么类型的水田就要补充什么类型的水田。
凡是经过依法批准而占用耕地的属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单位, 必须在用地报批之前把耕地补充方案给落实好, 并且要把占补平衡的工作给全部做完, 要是没有把这事儿落实好的话, 那么建设用地是不允许被批准的。
申报条件与适用对象
申报的主体必须是一个建设项目用地单位, 这个单位已经依法取得了建设用地的审批。它既包含政府投资的项目, 也包含企业投资的项目, 项目用地的区域位置必须在阜新市的行政范围里面存在。
补充耕地的来源主要包括几类情况, 第一类是依法批准开垦的未利用地, 第二类是通过土地整理整治以后所增加的耕地, 第三类是因为自然原因毁坏之后再修复好的耕地在质量方面, 补充耕地的质量等别原则上不会低于被占用耕地的平均质量等别。关于水田, 则是按照面积规模以及水源的具体条件来进行补充的要求。
申报流程
1. 用地单位需要向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占补平衡方案。这个方案要清楚地写明占地的具体位置。还要写明占地总面积是多少。同时, 要明确用地的质量等别。另外, 还得补充说明补充耕地的来源在哪里。
2. 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技术评审, 并且将补充耕地指标进行核定。
3. 补充耕地的建设工作, 应该由负责用地的这个单位自己去完成, 或者他们也可以委托那些拥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来动手去干这个事情。关于施工的时间长度有一个要求, 就是通常不能超过从正式批准用地的那一天开始往后算的一年的时长。
4. 等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完成以后, 由县(区)里的自然资源局来组织进行初步验收, 然后把结果报给市的自然资源局去做复检工作。
5. 只有经过验收合格这一关之后, 那些被补充进来的耕地才能够被算进全市的年度占补平衡指标库里面去, 接着用地报批这件事儿才可以继续往下去推进。
补偿标准与指标交易
阜新市的耕地, 占补平衡指标, 它实行市级统一管理的制度。对于通过补充耕作, 所以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 它是按照省厅核定的指标价格, 来进行收储或者交易的。具体的价格情况, 以当年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公示的内容为准。
用地单位可以进行自行开垦补充的动作。用地单位也可以通过指标交易市场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做法。但是必须确保, “占补平衡、质量相当、数量不减少”这一要求得被保证。
注意事项与高频疑问
补充耕地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 一个是得达到能耕种的条件, 另一个是得实际去耕种满一年以上, 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 才能确认这个指标。
严禁用林地来替代耕地补充, 也严禁用园地来替代耕地补充, 还严禁用草地来替代耕地补充。
这个项目里头涉及到的, 是关于咱们农村的劳动力人员换工种干别的事情, 以及搞技能方面的学习培训这一类的。大家呢, 可以去那个叫作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的网页上头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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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申报材料必须得走阜新市自然资源"一张图"这个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的这条路, 与此同时纸质件也得同步报送至窗口。
以上这些内容, 是阜新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申报的核心政策要点, 同时也是对应的操作路径, 要是涉及到具体执行细节的问题,请以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最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