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这项试点工作, 它被大家看作是现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里头非常靠前的一枚棋子。从二零二五年开始那会儿起, 自然资源部这个单位, 联合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还有好几个其他的部门, 在全国的那些地方上面, 布置着去展开相关的试点操作。
这里头的关键目标, 就是要把确认权利赋予使用权利监督监管这四个部分结合在一起当作主要主线去走。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那些自然资源资产长期存在着产权不够清楚责任划分不明确并且流通流转不顺畅这三大让人头疼的难点。最终就是为了推动那些资源要素能够停止沉睡走向激活起来。
试点聚焦四项核心制度突破:
一、现在建立了一个确权的登记制度。这个制度是把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水域还有海洋这些自然资源全部包含进来, 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办这个事情的结果是会给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凭证。这样在制度层面就能把一物多证、权属交叉的问题给完全消除掉。
二、关于收益分配制度这一事项, 需要把自然资源资产所产生的收益, 在中央、地方、集体以及个人这几方之间, 把各自的分配比例给明确地定下来, 还要建立起一套能够对生态产品的价值进行核算的机制, 并且要建立起让这些价值得以实现的机制, 以此来使得生态效益这个原本比较虚的东西变得可以进行量化, 可以放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还可以进行分红。
三、流转交易制度。搭建一个统一的,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流转平台。去规范那些使用权, 还有经营权等等的权能分离, 以及它们的流转工作。在守住了生态红线, 也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的前提之下, 允许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
四、监管追责这个事儿, 它是这么搞的,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在干部离任时的审计制度, 还要设立生态环境损害的终身追责机制, 以产权作为连接的纽带把管护责任的主体给锁定住, 这就能够实现谁拥有就是谁, 谁受益也是谁, 出了事最终就由谁来承担那份责任。
这个试点推进的工作, 是要分着三步来实施的。
先把工作划分为第一步, 这个第一步的叫做摸底建制。在这一步的时候要把自己辖区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底数进行清点, 把产权的现状进行评估。之后要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并且把这个方案报给省级主管部门去备案。
到了第二步, 这个工作主要是进行试点运行,我们要挑选出一些比较典型的区域来开展具体的实际操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这些实际操作包括确权登记、收益分配以及流转交易, 与此同时, 我们还得建设一个信息化监管平台, 通过这种方式来确保关于产权的数据能够做到既可以进行追溯, 也能够被人方便地查询到。
等到第三步走通, 也就是进入经验固化的环节之后, 把那些可以被复制和被推广的制度性成果给形成起来, 在经过第三方的评估确认没有问题后, 将其纳入到地方性的法规或者部门规章里面去,从而逐渐地去扩大它适用的范围。
各试点地区的人员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可以前往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在线查询。这个信息平台的网址是www.xtzdxmgj.cn。通过该平台, 大家能够直接看到最新的试点名单。同时, 还能找到相关的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申报指引内容。如果涉及到最新政策解读的问题, 也可以从这里获取相应的信息详情。
试点推进中高频疑难及解决方案:
关于第一个难题就是历史权属不够清晰的那些区域究竟应该怎么确定产权, 这个操作是以现有的登记档案作为基础, 同时结合历史上的用地审批情况还有征地补偿的档案来进行追溯并且认定, 如果出现意见不一致存在争议的情况, 就需要由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听证会来做出裁定, 而这个裁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关于第二个难点, 就是当集体资源资产和国有资源发生交叉的时候, 到底该如何去处理呢? 具体的做法是按照先国家后集体、先公家后私人的那个原则来分层确认证权利归属。如果出现了交叉区域的情况, 那就由双方在一起来协商确定, 或者是由政府依据法律来进行裁定。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 那么就把这个事儿纳入到司法程序里面去进行处理。在法院进行裁定的这段时间里头, 相应的产权会处于冻结状态, 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流转行为。
这是一个疑难问题, 就是关于在试点期间已经发生的资源交易是否具备效力的疑问。对于那些在试点方案正式实施之前就已经完成依法审批的交易, 它们的法律效力是不会受到影响的。然而, 需要在试点实施后新增的交易, 则必须通过流转平台来进行备案登记才行呢。
这篇文章的内容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那个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还有2025年那些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 把这些整理出来的, 具体的条款要以相关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