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这个地方是在辽宁和内蒙古两个地方的交界线上, 它属于那种很典型的半干旱草原过渡地带的范围, 草地的生态环境是非常脆弱的。
所以, 任何有关草原的开发项目——不管说是把牧业搞得更集约化也好, 还是进行草和畜之间的转化工程也好, 又或者是把生态资源和旅游产业融合起来做也罢——都面临着三个非常硬的约束限制, 一个是生态承载能力超过了限度, 另一个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 第三个则是政策合规的门槛越来越高了。
下面这些内容里列出的是4类核心风险以及对应的需要注意的合规要点, 这些东西是可以直接拿来给项目立项、投资评估还有运营决策作为参考用的。
生态承载力超限风险
目前, 阜新市这片草地的综合植被盖度是长年都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有一些地方已经快要接近沙化还有退化的那种临界状态了, 这是谁也看得见的现实情况, 根据现行的《草原法》, 再加上辽宁省自己弄的那些补充规定, 对于草原上面适合养多少头牲畜这个载畜量问题, 是必须要实行每年核定一次的那种严格管理制度, 所以呢, 如果一个开发建设的项目, 它要是超出了那个被核定好的载畜量去进行日常运营的话, 那么等待它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不仅要按每公顷地来算, 缴纳五百元到两千元不等的生态补偿罚款作为惩罚措施, 更关键的是, 这个项目的环评报告是一定无法通过审批的。
投资者需要在立项那个阶段, 找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去出那个《草地承载力评估报告》, 要把开发的强度严格控制在核定载畜量的百分之八十以内, 并且每年都要去复核一次。
水资源刚性约束风险
阜新市这个地方, 一年下来的平均降水量大概是在三百五十毫米到四百五十毫米这样的范围里面。但是呢, 蒸发量却是降水量的两倍以上都超过了。所以地表水是非常匮乏的, 非常缺少水。
要是开发工作里面涉及到灌溉, 或者是要建设人工草场, 又或者需要提供生态补水的情况, 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拿到取水许可证才行。根据《阜新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这个规定, 草原开发项目如果在一个点上面取水的 amount 不能超过每天二十立方米。
万一超过限量的话, 需要单独去申请批准。如果没有获得许可就开始擅自取水的, 是要被处以一到十万元的罚款, 并且会被责令停止作业。项目水预算须纳入水资源论证报告, 将其作为环评前置要件, 缺件不予受理。
政策合规与用地风险
从2024年开始, 阜新这个地方把天然草原纳入了那个名为"三区三线"的管理体系里面。在生态功能区还有沙化重点治理区里面, 是严格禁止进行新的经营性开发的。要是想把草原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的话, 必须得去县级以上的那个草原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这件事。
只要单笔流转的面积超过了500亩的这个数字, 那么就必须要提前60天把这个事情报到市自然资源局那里去, 请求审批。那些违规进行的流转操作所签订的合同, 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 项目方必须要承担所有的费用, 用于把土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如果用地涉及到的地方, 既有林地也有湿地, 那么还必须要把事情办妥, 要同时取得林业草原局和水利局的审批意见, 这两个部门的批文都是必不可少的, 缺哪一个都不行。
经济可持续性风险
在半干旱区, 草原的开发周期是很长的, 而且收益的波动是非常大的。饲料草的单产量只有湿润牧区的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 每年的波动幅度可以达到正负百分之三十五。如果项目的财务模型是按照最优年份的收益来计算的, 那就极大概率没办法覆盖实际运营过程中的亏损。
咱们建议采用一个“基准年”加上“压力情景”的双模型来进行测算, 把年降水量低于300毫米的这个枯草年作为压力情景放进去, 这样就能够确保即使遇到连续两年的枯草年, 项目仍然可以维持着一个正的流。
落地建议
草原开发绝对不是一个随便圈一块草场就能开工的简单生意。在提交立项申请之前, 一定要先把承载力评估、水资源论证以及“三区三线”核查这三道事先必须完成的审查全部做完, 这三件事是缺一不可的。在项目日常运营的时候, 会涉及到农牧业临时用工和季节性雇佣人员这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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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现实中碰到了关于合法性的具体疑问, 那就建议你去直接联系阜新市自然资源局里负责草原工作的科室, 或者是去聘请一个拥有草原方面职业资格的律师组成的团队, 以此来在事情发生之后避免出现那种只好被动地去进行改正的错误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