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扎龙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核心目标在于, 必须先要把生态保护红线这个事情给严格地划定好, 然后再把湿地的保护工作、修复工作, 还有合理利用的工作全都放在一个整体的框架里进行统筹考虑与安排, 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让生态方面产生的效果, 跟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方面所产生的效益, 这两者之间能够找到一个平衡点。

这个规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及《国家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来进行编制的,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在2022年6月1日这一天正式施行的。

所以, 这里提到的所有关于保护与利用的活动, 都必须要在法定的框架内部去执行才行。不管是哪一家单位也好, 还是哪一个人也罢, 都绝对不可以擅自去突破这个规划所确定的生态底线。

保护范围与红线划定

按照规划, 要把湿地整体分成两个层级。这两个层级分别是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在核心保护区里面, 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人工干扰。也不能进行开发建设。还要禁止生产生活活动。在核心保护区内, 只保留那些必要的生态巡护通道。

阜新扎龙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核心内容与实施要点一文说清(图1)

也要保留科研监测通道。在一股控制区内, 是允许开展科普宣教活动的。也是允许开展生态体验活动的。还是允许开展低强度科研观测等活动。但是这些活动都必须事先报主管部门审批。将红线划定工作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衔接, 同时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持对接。

这个方案在经过批准后, 就会产生法定的约束力。除非是为了满足重大的公共利益需要, 否则不得对之进行调整。假如确实需要做出调整, 必须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并且要予以公告说明。

利用原则与负面清单

规划确立的保护优先、适度利用以及科学修复的总体原则, 并同步制定利用负面清单, 明确禁止在湿地范围内从事围垦活动、排干活动、填埋活动、倾倒废弃物活动、建设污染型设施活动等等破坏性活动, 允许的利用方式包括依托湿地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与科普研学活动, 允许适度生态养殖, 但是须控制密度与投入, 非侵入式观光游览是允许的, 需要设置固定路线与容量上限。

所有利用项目须编写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估方案, 必须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并且要得到批准的答复之后, 才可以实施操作。

退化修复与生态监测

阜新扎龙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核心内容与实施要点一文说清(图2)

对于那一些已经退化了、受了损伤了或者功能降低了的湿地斑块, 规划里面有要求, 要一点一点地制定修复的方案, 把修复的目标讲清楚, 把技术是怎么走的路线说明白, 把资金来源搞明白, 还有完成的时间期限也要定下来, 修复的这个周期说句公道话原则上是不超过五年的, 在这的同时呢要建立一套常态化的生态监测体系, 对那个水质怎么样的、水文情势是什么样的、土壤状况是怎样的、珍稀物种的种群动态是什么样的一些关键指标实行年度的评估和季度的抽检, 这个评估出来的结果按照季度向社会上公开出去, 让公众可以去查询也可以接受监督。

实施机制与公众参与

规划的实施工作必须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来牵头, 然后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林业部门以及农业农村部门这些多部门要进行协同推进, 并且要建立一个跨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 这个会议需要每半年开一次, 用来商谈规划执行的状况。

凡是涉及到湿地利用的建设性项目, 都必须在提前六十日的时候进行公示,同时要征求周边居民和利害相关方的意见, 对于收到的反馈意见都必须逐条地做出书面的答复。

大家可以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公示公告以及项目进展信息, 通过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等等政务信息端口同步查阅, 这样就能确保公众获取渠道畅通、信息透明可溯。

违规追责与监督举报

阜新扎龙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核心内容与实施要点一文说清(图3)

对于那些突破了生态红线的人来说, 对于那些违反了负面清单的人来说, 还有那些没有经过审批就擅自利用湿地的行为, 依据湿地保护法的第四十二条到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措施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恢复原状, 处以罚款, 如果构成了犯罪的话, 就会移送司法机关去追究刑事责任。

规划将会同步地建立起线上的举报渠道以及线下的举报渠道, 对于所有发现的违规的现象, 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都可以选择进行实名的举报, 也可以选择进行匿名的举报, 而受理的部门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给出对于处理情况的答复。

上面展示的是关于阜新扎龙湿地的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核心框架以及关键点。对于那些具体的专项实施细则, 还有相关技术标准, 再加上项目清单等等内容, 大家需要以正式发布的规划文本以及配套的这些文件里写明的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