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制定并实施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针对土地储备资金的来源、用途、审批程序以及监督机制等环节, 都作出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对于该办法的核心要点, 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这一原则, 意思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截留、挤占或者挪用这些资金;其次是审批环节遵循“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的审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完成, 也就是说由这两个部门联合进行审核。

适用范围与资金用途

本办法适用于在阜新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国有土地储备资金进行的这项管理活动。

至于说这个土地储备资金主要是从哪儿来的, 它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由市级的财政部门按照年度的预算来安排的这笔钱;二是把土地出让收入按照某个确定的比例提取出来的一部分钱;三是由上面级别的财政部门下拨过来的那个专门的补助款;四是用来开发那些被储备起来的地块的贷款;五嘛, 就是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认定的其他的所有的收入。

资金的用途被限定在了下面所说的这些事情上面。

1. 储备土地在开发前期的各个费用部分, 具体来说包括了像拆迁这样的环节, 还有补偿这样的支出, 以及将地面平整这样的动作所产生的成本等。

2. 储备土地管护费用;

3. 在土地出让之前, 所必须支付的那一部分基础设施配套的费用支出。

4. 这笔钱是用来偿还, 由市政府已经批准了的那个项目的, 储备项目贷款里面的, 本金以及利息的。

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用处以外, 这笔钱是绝对不可以被用于其他各种各样的行政事业方面的支出开支的, 或者说是进行任何类型的经营性质的投资活动的。

审批流程

储备资金的使用审批需要遵循以下这种流程, 具体如下所说:

申请环节是, 市土地储备中心需要依据年度内的储备计划来编制资金使用的申请内容, 而且还要附上项目的详细清单以及关于预算的测算结果。

审核环节是这样的情况, 市财政局需要对资金预算的合规性进行判断, 同时也要对资金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而在这期间, 市自然资源局要负责针对项目实施是否必要这一事项去进行复核。

审批环节是这样的, 当单项支出的金额小于200万元的时候, 是由市财政局局长来进行审批的操作;如果单项支出的金额是在200万元含以及1000万元的范围内, 这一情况就得由分管副市长来进行审批;要是单项支出的金额达到了1000万元含以上, 那就必须上报给市长或者是市政府常务会来予以审定。

在执行环节这一阶段, 当审批流程结束并且获得通过后, 资金会依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程序被拨给出去, 同时会把项目进度的情况和资金拨付的情况放在一起进行同步的监控。

资金管理与监督要求

先把储备资金纳入到国库的管理里面去, 然后开设专用的账户, 实行收入和支出一条线的管理方式。市审计部门每年会对储备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的审计活动, 同时会将审计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处理。对于那些出现违规使用资金行为的情况, 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要求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常见问题

企业或者是个人通常都会问, 储备资金能不能直接拨付给被征收人, 这个问题的答复是, 拆迁补偿款是通过储备资金的专户来拨付到被征收人所指定的账户的, 这一行为是禁止经过第三方进行转付的, 储备资金还能不能用于储备土地之上的临时周转设施的建设的呢, 答案是在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如果确实有这个需求的就必须向市政府单独报送审批。

政策查询渠道

本办法的全文以及年度执行细则, 大家可以在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的官方网站上查阅。如果需要了解关于土地储备资金相关的岗位培训、政策宣贯以及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的信息。那么可以访问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这个网站。以便获取最新的政策解读汇总以及学习资源的入口信息。

本办法从发布的那个时候开始就正式执行了, 要是以前的那些规定和我们这个办法对不上茬儿的话, 那就得听我们这个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