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核心要点
阜新市的湿地碳汇交易试点这个事儿, 它是辽宁省里面最早一批落地的那个湿地碳汇区域性交易机制, 这个机制是靠着查海湿地、喀喇沁湖这些核心湿地资源做出来的, 它就是把湿地生态系统里头那个能吸收碳又能把碳给储存起来的功能, 直接转化成了那种可以拿来精确算清楚数量、可以拿去市场交易、还可以专门办登记手续的碳汇产品。
试点政策明确地说清楚了一件事情, 就是这个事情的内容是这样的。就是那些被认定过的湿地碳汇项目所弄出来的核证减排量这个事物。它可以在省内的那个碳交易体系里面去挂牌进行买卖交易。然后呢交易所得到的这些收益。是要按照规定来执行的。这个规定就是一个叫做“政府—集体—个人”这样的三个人的分配机制。
二、这个是关于政策依据的事情, 以及谁适合用这个。
这个试点是根据《辽宁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还有阜新市为了湿地保护和碳汇开发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来搞的具体的。
市属国有湿地管理机构阜新湿地碳汇交易试点政策, 这类机构, 像查海湿地公园管理处这样的单位。
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企业主体, 需要持有合法的湿地经营权, 而且其经营面积必须要达到500亩及以上。
那些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严格审核, 并且已经顺利完成备案手续的湿地碳汇项目。
三、参与条件与申报流程
1. 具备主体资格的, 法人注册地在阜新境内或湿地经营地位于阜新境内, 在近3年时间范围里, 没有环保方面的处罚记录以及征信异常情况的发生。
2. 进行项目申报, 需要向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交《湿地碳汇项目备案表》,并且要附上湿地面积证明阜新湿地碳汇交易试点政策, 还要附上经营权属证明, 另外还得附上近5年生态监测报告。
3. 方法学选择这一块, 是采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里面湿地碳汇类的方法学的。这件事是由具备CCER审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来开展的。这个具体工作涉及基线核查与监测计划编制这些事项。
4. 在省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后, 就会核发碳汇减排量凭证, 并且将该凭证纳入到省级交易登记簿中进行管理。
四、交易机制与收益分配
交易发生的场所是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在试点的这段期间内, 可以同步地进行对接全国CCER平台的相关工作。
在交易方式方面, 主要采用的是挂牌协议交易这种方式, 竞价交易则作为辅助手段存在, 此外, 每一笔交易的最小单位被设定为10吨二氧化碳当量。
我们在进行定价参考的时候, 是拿当期的CCER收盘价当作基础来看待的。对于湿地碳汇这个项目类型, 我们让它去按照一点一到一点三倍的范围来进行浮动的溢价系数操作。
关于收益分配的问题, 政府方面会留存百分之十五的收益部分, 这部分资金是专门用来设立湿地生态修复基金的。而经营主体则会获得百分之七5的收益份额。
同时, 周边那些参与日常管护工作的农户或者集体组织, 将会获得百分之十的收益份额。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是需要以试点实施细则为准来确定最终的数值安排情况。
五、配套服务与信息获取渠道
该试点配套地提供针对碳汇项目的技术咨询支撑服务,配套地提供方法学培训支撑服务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 配套地提供交易代理支撑服务, 配套地提供财务审计支撑服务。大家可以通过查看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官方网站, 来了解相关的申报指南, 交易规则的更新情况, 以及对这些规则进行的政策解读。
如果想要获取跨域生态产业的相关信息, 像碳汇服务怎么样, 还有绿色岗位的对接消息等等, 可以同时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的“生态产业与碳汇服务”专栏。在这个网站上, 可以找到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这样的网址链接进去看看, 能够获取到最新的一批申报窗口时间, 还有交易日程的具体安排是怎样的。
六、现在这个时间点, 大家需要注意下面这些事项。
在试点期内, 也就是二〇二五年到二〇二七年的时间段里, 对碳汇量进行的核算要采用五年的监测周期。如果那些项目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监测, 它们将会自动地从登记簿中被移除。关于交易所得收益如何缴纳税款的问题, 需要按照当前对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颁布的规定来执行。
在试点期这个阶段, 暂时不对碳交易所涉及的专项税收减免政策给予适用。有关主体在进行挂牌操作之前, 必须把湿地生态红线的合规性审查工作都做完, 以保障具体的交易行为不会去突破保护性的利用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