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是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来执行的。这项工作由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进行。
监测的范围覆盖了农用地、建设用地, 以及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的区域, 总共是这三类区域。监测结果会通过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以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公众和企业能够直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在线查询。
监测指标要根据用地的类型来区分开来。对于农用地来说, 常规的监测指标包括了9项基本因子, 这些基本因子分别是pH值、有机质含量、镉(Cd)、汞(Hg)、砷(As)、铅(Pb)、铬(Cr)、镍(Ni)、铜(Cu)。
除了这些之外, 还有诸如六六六、滴滴滴这样的农药残留特征因子也需要被包含在内。现在, 建设用地的监测指标已经被扩展到了45项, 这里面增加了苯系物, 也就是苯、甲苯和二甲这种东西, 还有石油烃, 缩写是TPH, 四氯化碳这些有机污染物, 以及重金属里的特征组分。
对于那些重点监管单位, 举个例子来说, 像那些焦化企业、电镀厂, 或者是从事有色金属冶炼的企业, 在他们的周边, 还需要根据他们这个行业的排放特点, 再去增加一些针对性的指标, 例如说苯并[a]芘, 再比如二噁英, 这些都是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
在监测周期这个方面, 农用地每过五年就要搞一轮像样的系统性调查和监测。建设用地这块地方, 只要土地用途变了, 或者土壤修复完要验收了, 那就必须先开展专项监测才对。平日里那种网格化的监测怎么布设呢? 按照每平方千米不低于两个采样点的标准来弄。
采样的深度也有说法, 如果是农用地的话, 就是0到20厘米深;若是建设用地的话, 就得分层采样了, 包括0到5厘米、0到20厘米以及20至50厘米这些层面。这个样品, 必须要送到那个具备有CMA检测资质的机构去进行分析。然后, 所获得的数据,需要被统一地录入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平台里头去。
关于查询渠道的相关说明需要来进行展示。
1. 用户可以通过阜新市环境生态局的官方网站来到“数据公开”这一板块, 然后再进入“土壤环境监测通报”这个具体的栏目, 需要注意的是, 该栏目是每年都会进行更新的。
2.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开公示"→土壤环境质量相关公告;
3. 生态环境部的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仅限那些已经注册的或者属于机构类型的账号来进行登录的操作。
4. 有一部分综合政务与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渠道, 比如说访问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这个网址所对应的那个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设有一个专门的用于转载环境政策的内容专栏, 用户可以通过浏览这个栏目来辅助自己获得来自各个省份的监测标准相关的更新情况, 以及获取对这些政策的解读动态信息, 从而使得自身对于相关方面的了解更为全面和及时。
企业与从业者高频疑难:
在工业用地性质变更成为住宅或者商业用地之前, 必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并且出具报告。然后, 报告需要经过生态环境部门的专家评审通过, 这样就可以办理规划变更手续了。如果还没有完成调查的话, 这样的用地是不允许进入建设环节的。
在针对农用地进行监测的时候, 如果发现镉、汞这类重金属出现了超标的区域, 那么这些区域应当被纳入到那个优先监管的名录里面去, 从而需要对叶菜类以及根茎类等那些对污染物比较敏感的作物种植情况进行限制, 进而应该去改种那些具备一定耐性的作物或者采取停止耕种这样的方式。
监测报告的有效期, 对于农用地来说, 是五年, 而对于建设用地来说, 则是三年, 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以后, 就必须重新进行采样工作, 并且要出具全新的报告, 原来的那份报告将不再具备作为用地审批依据的效力。
在采样之前的三个月之内, 那个地方是没有发生过那种大范围的土方工程的, 或者说是没有进行过任何化学制剂的施用的, 如果事实情况是发生了的话, 那就需要重新去进行布点操作了。
以上所提到的内容, 即为关于阜新市当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其核心框架以及操作要点的具体情况。至于具体的采样点位坐标方面, 包括最新年度的通报数据, 还有相关的执法动态, 这些都需要以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最新发布并公示的信息作为依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