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这个环节是不可以少的, 因为它是法定的要求, 是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必须要做的事情。
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还有国务院发布的第55号令来看, 各地的财政部门也有着相关的规定, 所以说土地受让的一方必须要在签订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里写着的那个时间内把钱交足了, 要是时间超过了就要每天加收违约金, 比例是万分之五。
从最开始去申请到最后的资金全部进入国库这一整套的流程要走完, 一般大概是需要花上5天到15天的工作日时间的。
缴纳全流程(六步完成)
第1步:取得出让合同
土地受让人在把地块竞价拿到手以后呢, 就得去跟那个市(县)的自然资源的主管部门, 也就是相关的负责人, 去签下那份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 而且在这个合同的文本里面, 还得把出让金的总体数额是多少、要分几期来交钱以及各个缴纳的期限具体是哪天, 还有对方收取这笔钱的账户详细信息, 全部都明确地写进去和定下来。
第2步:提交缴费申请
受让人需要携带着合同的原件,还有身份证明的文件, 去自然资源的部门, 或者是在指定的财政代收窗口那里, 提交那一份叫作土地出让金缴纳申请书的材料, 好让相关部门去申请并且开具那个缴款通知。
第3步:财政核算确认
财政部门是按照合同里的约定, 还有出让收支管理方面的办法来计算需要缴纳的具体金额的, 这个金额里头是包括了一次性要把出让金交完的情况, 也包括分期付款里面每一期应该交的金额的。
算清楚了之后, 是要出具《财政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 然后在这个通知书里面要写明白具体是要交多少钱的, 还有要在多长的期限内完成的, 以及是通过哪些渠道来完成的这些内容。
第4步:签订缴款协议(如分期)
如果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来缴款的话, 那就必须去和财政部门那边签订那个《分期缴纳协议》才行, 在这个协议里面要把它每一期应该交多少钱以及具体的期限都给明确出来, 并且首期所缴纳的金额一般不会低于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的这么个比例。
第5步:完成资金缴纳
受让人在通知规定的期限之内通过银行柜台把资金缴纳。同时他还可以通过网上政务平台进行办理。此外他也可以用财政指定的代收渠道来操作。最后他把这笔出让金缴入同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第6步:取得入库凭证
在缴款这个事情完成之后, 受让人需要在5个工作日的时间范围内, 前往当地的财政部门那里, 或者是去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的网站平台上面, 把《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里面的收据联给打印出来, 这个东西是需要作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这个事项的时候, 所必须具备的那些材料。
所需材料清单
关键注意事项
关于缴款期限这个事项。如果是选择一次性缴纳的这种方式。那么需要在合同生效之后的60日内, 把这个事情全部完成。如果是选择分期缴纳的方式。那么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支付节点要求。另外, 首期款项不得晚于合同签订后的15日。
减免政策: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保障性住房, 或工业用地的特定优惠条件, 那么就必须在申请阶段, 提交相关的减免审批材料。您需要在缴费之前, 完成整个审批过程。这一点一定要清楚, 是不允许先缴纳税费, 然后再进行后退款处理的。
发票类型是指, 你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拿到手的票据, 它是属于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方面的凭证, 它并不是税务局开具的那种通常意义上的税务发票, 所以, 当你去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这回事儿的时候, 必须得把财政部门出具的收据那一联拿出来用, 这是硬性要求。
逾期后果: 如果过了约定的期限以后, 还是没有把所有该交的钱都交齐的, 那么自然资源部门就有权把合同给解除掉, 同时也会把那块地收回走, 并且还会追究相关的违约责任的。
政策查询与办事入口
各地出让金核算标准的制定、减免细则的确定, 以及分期缴付比例的安排, 均存在地方性的差异情况。
如果以龙南市的具体情况为例, 你可以通过访问网址为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的网站, 在其政务信息栏目里面, 查询到最新发布的有关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的正式文件文本, 同时也能够看到办事窗口的具体地址在哪;而如果涉及其他地市的情况的话, 则建议登录对应地市的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或者是“中国政府采购网”这一网站的地方分站中的土地出让专栏, 去获取那些具有权威效力的相关信息内容。
建议你在办理相关事项的前边, 先用电话的方式去确认一下那个所需材料的完整的清单,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自己需要反复地奔波忙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