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是一个刚性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以及《辽宁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 当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之后, 用地单位必须做到占多少补多少, 而且还要占好地补好地,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所在的辖区内的耕地总量不会减少, 同时耕地质量也不会降低。
阜新市的细河区、海州区、新邱区、太平区、清河门区, 以及蒙古族自治县和彰武县, 这三个蒙古族自治县加上四个区, 总共加七个地区, 这些地区都是阜新市的下辖部分。对于这些区县来说, 在制定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的时候, 大家都必须要把占补平衡的指标给落实到位。并且, 这个指标要被安排进全市的统一管理当中去。
一、申报条件
(1)那个占用耕地的行为现在已经依法取得了建设用地的审批文件。
(2)等一等, 把补充耕地方案这个事情提交上去之后, 还需要那个县里的或者是区里的自然资源局的方面来进行一个审查并且判断是不是通过了。
(3)对该补充地块进行核实, 该地块没有处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范围里面, 同时, 该也没有处于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里面。
(4)把补充进来的耕地质量等级, 不能比被占用掉的那些耕地要低才行, 至于那个叫“以质定量”的原则, 必须严严实实地按照它去执行。
(5)用地单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了耕地开垦费, 或者明确了补充责任主体。
二、实施流程
第一步需要把编制好方案。具体的工作, 由用地单位自己来搞, 或者由他们所在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来负责组织。在这个方案里, 要把地块的位置说清楚, 还要把涉及的面积写明白, 明确质量等级是什么样子, 整治的内容有哪些, 以及资金预算一共是多少。
第二步是县级初审, 由县或者区的自然资源局来进行技术方面的审核, 这里要重点去核查地块的可行性, 并且还要看质量匹配度。
进行第三步操作, 也就是进行市级复核,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去现场开展复核工作, 只有确认补充耕地质量符合标准之后, 才可以向上面报告情况。
采取第4步措施, 也就是进行省级备案这一环节。要把相关材料报给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这样做是为了完成备案手续。最后会把结果纳入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台账里面去。然后由相关部门来进行统一管理操作。
做到第5步, 这是实施还有验收这一环节, 在把土地整治工程都给弄完了以后阜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由市级的那些单位去组织开展竣工验收这个事, 只有当验收结果是合格的那个状态的时候, 才可以把对应的占用指标给核销掉。
三、周期与考核
这个项目的周期, 是从方案的编制工作开始算起, 一直到最后的验收核销工作结束为止, 总的时间长度一般是不超过两年时间的。需要补充的是, 关于耕地补充这方面的事宜, 必须是经过连续耕种满一年以上之后这块地才可以被认定为是有效的补充内容。
如果在规定期限没有完成相关任务阜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那么将会由市级自然资源的主管部门发出责令其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是经过整改之后仍然达不到标准的话, 就要相应减少占补平衡方面的指标数量, 并且要把这一情况纳入到年度的耕地保护考核通报之中去处理。
四、高频疑难解答
那个关于补充耕地指标的问题就是说, 这个东西能不能够进行跨区域的调剂。
原则上要在阜新市的范围之内进行调剂使用。经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批准, 可以在全省的范围内进行统筹, 但是必须签订调剂协议, 并且明确完成的时间限定以及质量责任。
Q:项目验收不通过如何申诉?
你可以在收到验收意见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 向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然后由市级组织复验。要是复验还是达不到标准的话。就把工程退回重新实施。
如果那些已经确认完事的指标, 后来被人查出有质量上的问题, 那么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呢?
赶紧把那个核销记录给撤了, 把占了补平衡用的指标追回来, 然后把相关责任人抓起来, 该给予行政处罚就给予行政处罚, 该追究刑事责任就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最新的项目进展、指标余量查询以及在线申报操作指引, 大家可以访问阜新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平台, 也就是网址www.xtzdxmgj.cn去获取这些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