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操作的, 并且, 这个操作还遵循了《辽宁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相关要求, 这一系列规定的落实, 是由阜新市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编制的, 然后对外向社会进行公布的, 它是一个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 在这份公告里, 明确了各个批次所涉及到的征收土地的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也说明了安置的途径都有哪些, 以及实施的具体程序是怎么安排的, 对于这些文件的权利人来说, 如果想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份公告就是核心的重要依据。
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的内容, 是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三部分的。
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两件事, 是按照阜新市现在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来办的, 要把区域划分成不同的区片, 具体的钱数是多少, 要以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刚刚公布的那个区片地价表为最终依据, 这个标准会定期检查并且更新, 并且会对外发布消息告诉大家。
地上的附着物还有青苗这些物品的补偿, 是按照实际的评估价值来给出的, 这个评估工作是由那些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来独立完成的, 最后出来的结果, 必须要在征收的范围之内进行公示, 而且公示的时间不能少于30天。
所谓的社会保障费用, 就是指那些已经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这些农民是根据他们户口上的人口数量, 被纳入到基本的养老保险里面的。这个缴费的具体标准, 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核定的, 并且把它放到了补偿的方案当中去。
安置方式
公告里规定了下面这些安置渠道,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的成员, 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来做出选择。
采用货币形式进行安置, 也就是在规定的时候一次性把全部需要给予的补偿费用都领到手上。
就是把那些被留下来继续耕种的耕地, 在辖区之内进行重新安排, 并且要保持这些新安排的耕地的面积和原来的面积是相等的。
关于就业安置这一情况, 具体的做法是将其纳入到定向招聘的计划里面, 或者是在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之后, 再把人员推荐给相关单位从而实现了就业的目标。
关于住房安置这个事儿, 会给大家提供安置房或者用来补偿房子的钱,具体的位置和房子的面积多少, 已经在公告的附件里面写清楚了。
公告程序与实施流程
1. 把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贴到那个打算收的地方的村, 或者社区里面去, 挂起来的这个时间长度, 最少得有一百天的工作日那么多。
2. 当补偿安置方案被确定之后, 需要对这个方案进行一次再次公告的工作, 这个公告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30天, 处于被征地状态的居民或者是相关人员可以就此事项提出书面形式上的异议。
3. 对于异议处理这个事儿, 如果在公告期间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话, 那么就会被看作是认可了这个方案。
4. 补偿费用的支付, 要在完成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并且确认无误之后的30日内, 把足额的款项, 支付给被征地的本人所在的银行账户里面。
信息查询与就业服务渠道
被征地群众可以到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的官方网站上查看, 也可以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去问, 这样就能看到具体的批次公告原文以及补偿的详细清单。
如果涉及到跨地区就业安置或者职业技能提升这样的事情的话, 那么可以登录如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这样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从这个平台里面获取岗位信息还有培训课程参考, 以此来拓宽安置后的再就业渠道。
常见疑问
在公告这一段时间里面, 如果没有进行签字这个动作的话, 是否会对最终的补偿金额或者补偿方案产生什么影响呢? 结果是不影响的。只要公告期满了, 就默认是已经认可了该方案了, 不过还是建议大家务必保留好现场的相关记录, 以备后续核查之需。
如果发现补偿标准和那个公告说的内容对不上号, 这该怎么处理? 你可以向阜新市自然资源行政复议科去申请复核一下, 或者, 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面, 通过法律程序来提起一个行政诉讼。
安置补偿款能不能让别人代替领取这个问题上头, 正常情况下钱得直接发到咱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头, 要是碰上了什么特殊情况非要让别人代收, 那可就麻烦大了, 必须得拿着经过公证处认证过的委托书才给办。
关于本公告内容的编制, 是由阜新市自然资源以及人力和社会保障这两个部门来做的, 它们是依据了目前现行的这些法律法规来搞定的。具体的标准, 请以那个最新发布的、也就是最新的公告文件的原文为准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