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在开展国土空间特色风貌引导这项工作的时候, 它其实是落实了《阜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并且也是城市设计专项的一部分核心内容。它通过从空间布局、建筑形态、街道界面以及色彩体系这些多个维度来进行管控。

为的是塑造出一种城镇风貌, 这种风貌是具有阜新煤炭工业遗产的特征的同时也是具有蒙辽交界地域特征的。这篇文章把相关的管理规定还有具体该怎么做的地方全都仔细地整理了一遍, 这样大家在搞规划编制工作的时候, 在做建筑设计工作的时候, 以及在办理审查和批准手续的时候, 都可以直接照着里面的内容去办。

一、总体管控原则

阜新市的国土空间特色风貌引导是必须要遵循四项核心原则的, 这一点是清楚的。

把地域特色放在优先的位置, 尊重阜新作为“煤都”的工业历史底蕴, 保留矿区与老厂区等工业遗产的空间肌理, 以及那些标志性的建筑, 核心风貌区是严禁大拆大建的。

所谓生态本的约束, 是指要把细河、大凌河水系还有矿区里面那些正在进行生态修复的区域, 当作是不可突破的生态底线所在, 而关于风貌的具体管控方案, 必须和生态修复的相关工程保持协同, 并且一起实行。

阜新市国土空间特色风貌引导管控标准与实施要求全解(图1)

把蒙东草原那边儿的民居特色, 还有辽西地区红山文化里面所存在的那些有关于建筑的标志性特点, 给提取出来, 然后, 再把这些具有当地独特性质的元素, 安插到新建区域的地方去。通过这种方式, 来避免出现城市面貌全都一个样子的这种现象。

在土地的使用方面, 要实现一种集约化并且高效的管理模式, 这就要求对建筑密度指标、容积率指标以及高度指标进行严格的管控动作,对于那类老城里面的更新项目来说, 其容积率上浮的幅度, 不得超出原来的控制规划所规定范围的百分之十这一点要作为一个限制条件来执行。

二、分区引导要点

阜新市这边, 它是按照功能特点还有风貌特征这些方面来划分的, 划分成了四个类别的管控单元, 具体是咋引导的, 要求如下:

(一)位于城市中心区, 具体来说就是海州区和新邱区的核心区域路段。

关于建筑高度的限制, 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超过45米的, 但是如果是标志性的节点部分的话, 是可以把规定放宽到60米的。对于临街的那些建筑来说, 它们的首层最好是要设置一些像骑楼、廊道这样的灰空间作为缓冲的过渡区域, 同时建筑的退线距离是不能少于3米的。

在色彩的把握上面, 主要采用的色调应该是暖灰色和米白色这两种颜色, 不过如果是在工业遗产这个特定的片区里面的话, 是允许保留红砖原来的那个颜色的。

阜新市国土空间特色风貌引导管控标准与实施要求全解(图2)

(二)矿区转型区的地区, 具体包含太平这个地方, 还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城区。

大家要鼓励把像筒子楼还有洗煤厂房这些代表工业记忆的载给保留下来, 然后呢, 把这些地方改造一下, 变成可以做文化展示或者社区服务的地方;接下来新建的这些建筑物, 它的高度是不许超过27米的, 整体的体量最好要控制在四层到六层这样子的范围, 这样才能和附近矿区的地貌看起来比较协调;对于公共空间的布局来说, 应该优先去布置露天矿生态修复景观带, 把它整个纳入到城市开放空间体系里面去。

(三)生态保育区, 也就是矿区生态修复的核心地带和细河的上游区域。

在原则上, 是不应该再新增那些建设行为的;对于那些已经存在的设施, 是要遵循所谓减量和低介入这样的原则的;建筑的限高这一部分, 是不能超过12米的;关于风貌这一块, 是以自然野趣作为主导的;这里特别禁止进行大面积的硬质铺装操作, 同时也禁止那些亮化工程的施工。

(四)新城区, 以及它的拓展方向。

在建筑限高方面要求不能超过80米, 但是如果沿着城市的主轴分布的话, 这个规定可以适度放宽一下;我们鼓励在街巷肌理上面去采用那种低楼层、大进深的, 并且带有"新辽西"风格的模式来进行建设;对于沿街的商业建筑物, 要求其首层必须有不少于2米的出挑量, 这样做是为了形成连续的街廊空间以及对街的骑街空间。

三、实施与审查要求

阜新市国土空间特色风貌引导管控标准与实施要求全解(图3)

在进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及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时, 必须同步完成风貌评估章节的内容, 并且要把分区管控指标明确下来。

当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需要报审的时候, 建设单位应该提交建筑体量、色彩、材质及街道界面效果的图片, 用以对分析的情况进行展示, 只有通过城市管理部门联合会审这个环节之后, 才能够核发规划许可。

对于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项目, 务必要事先取得文物部门的意见, 同时也要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 这是两个部门联合给出的意见。关于相关配套政策的解读内容, 以及规划领域的岗位招聘信息, 您可以访问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这个网站进行查询, 以便能够获取到这些信息。

四、监督与动态调整

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建、文旅等单位, 构建起对城市风貌进行管控且能够动态监测的工作机制, 并且每年都要公开发布一次关于此项工作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对于那些已经获得批准的项目, 如果发现存在重大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 具体来说就是建设体量增加的数量超过了百分之十五或者突破了限制高度的规定等情形时, 就必须再次按照规定完成有关城市风貌审查的完整程序, 如果还没有完成这个审查环节的话, 就绝对不允许开始施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