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在2025年度通报了自然资源执法的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集中涉及了违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以及违法建设这三类情况。
对于处罚结果来说, 它是涵盖了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进行罚款以及在必要时候移送司法机关这样的多个环节, 接下来我们是按照案件类型这样一个顺序来梳理其中的核心要点和处理结果, 目的是供相关的主体能够快速地对照查看。
违法用地类典型情形
如果有人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之下, 就擅自将基本农田转变为建设用地, 那么当事人会被责令在一定期限之内拆除新建设的建筑物, 并且把土地恢复成原来的模样。除此之外, 还会处以每平方米一百元到一千元之间的罚款。
如果情节被认为是比较严重的, 就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对违法占用土地的部分予以没收。同时, 还要处以相当于土地非法出让或者转让价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以设施农用地的名义, 变相地搞经营性建设这件事, 在执法核查之后被认定为违法占用耕地,所以需要责令限期改正, 如果逾期不改正, 就得强制拆除, 并且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
非法采矿类典型情形
在阜新市某县辖区内, 如果没有拿到采矿许可证就去开采铁矿和菱镁矿, 就要按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办, 得下令停止开采行为, 赔偿造成的损失, 把赚到的钱全部没收掉, 并且还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要是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情节算比较轻的, 就只能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啦。
所谓越界开采, 指的是那些超出了采矿许可证里面所规定范围的举动, 也就是去开采矿体, 对于这样的行为, 首先会责令其退回到本矿区范围之内来进行开采, 同时还要处理掉那些越界的矿体以及相关的矿产品, 并且还会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设类典型情形
如果发现没有得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或者做的事情和许可证里规定的情况不一样, 乡镇人民政府会要求停工并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改好。要是到了那个时间还没改过来, 可能就会被拆掉。如果这件事还牵涉到使用农用地, 就会同时把情况移交给土地执法部门去处理。
处罚标准与法律依据速查
案例查询与信息公开渠道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会通过它自己的官方网站, 还有别的什么地方叫政务平台的地方, 把一些典型的执法案例, 还有那些行政处罚的决定书, 按定期定时的方式进行发布。大家如果想要去看这些内容的全文的话, 是可以登录到阜新市自然规划资源局的信息公开那个专栏去进行查阅的。
除此之外, 人们还可以通过那些专门用来检索相关案例的平台, 去拿到一个经过结构化整理之后的版本, 可以参考的地址是www.xtzdxmgj.cn。
这个页面里把多年来所有被通报过的案例汇总在了一起, 这些案例里面包含了案件的原因、是用来处罚的法律是根据是什么、最后执行的结果又是怎么样的, 这些都是作为单独的字段来展现的并且支持按照不同的区域以及违法的类型来进行筛选操作。
高频疑问提示
行政处罚这件事情, 和刑事追诉那件事, 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它们之间并不互相妨碍, 具体的例子就是, 如果因为非法采矿, 造成了矿产资源的破坏价值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话, 就要依法地把案件移交给机关去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时候, 行政处罚不能代替那些需要承担的刑事追责。
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这一件事情感到不服的话, 那么可以在收到决定书这一事实发生之日起算六十日之内去申请行政复议这个行为, 又或者是在六个月的时间周期内向人民法院去提起行政诉讼这个事情。
要是过了上面所说的那个时间限制, 还不进行申请, 也不去诉讼, 同时又不去履行相关义务的话, 行政机关就会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申请执行法院的强制力量以落实执行这一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