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赣州这个地方, 有两座人行天桥, 它们建成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 然而, 跟它们配套的无障碍升降电梯,从头到尾就没有启用过, 这是因为合同纠纷叠加上了验收程序方面的问题, 所以这些本来是便民的设施, 就沦为了摆设。

电梯闲置现状​

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

赣州天桥电梯闲置两年未用,合同纠纷导致无障碍设施成摆设(图1)

2024年10月初, 记者去了赣州蓉江新区的飞扬大道还有和谐大道实地转了一圈, 结果是这两座人行天桥早就已经投入使用了, 可是旁边配好的升降电梯明明看着崭新又完好, 却是一点用都没有完全停用, 而且门口的位置还堆放着像扫帚、推车这一类的杂物, 那个样子看起来就跟摆设没有任何区别。

附近的轮椅使用者和腿脚不便的老人反映, 每天上下天桥的时候, 只能选择绕行或者攀爬台阶。这样一来, 出行就极为不方便了。这一状况已经持续了近两年。居民们多次反映了这个问题, 但是都没有效果。

合同纠纷根源​

赣州天桥电梯闲置两年未用,合同纠纷导致无障碍设施成摆设(图1)

施工单位, 也就是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做出证实, 表示在二零二三年期间, 天桥和电梯都已经完工并安装到位, 可是建设单位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存在合同问题所以迟迟没有接收工程, 结果导致电梯后来被申请挂停。

另一处天桥的施工单位, 就是江西展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他们则直言不讳, 电梯停运的直接原因, 是建投公司没有按照合同里规定的金额, 把尾款都给结清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所以电梯没办法通过正常的那个验收流程。

法律同步要求​

赣州天桥电梯闲置两年未用,合同纠纷导致无障碍设施成摆设(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十二条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无障碍设施需要进行同步规划, 还需要进行同步设计, 还需要进行同步施工, 也需要进行同步验收, 最后还得同步交付使用, 这些环节都要做到一样步调, 这属于一种法定的强制要求。

这个天桥已经使用了两年之久, 可是配套的那些电梯却一直没有同步投入使用。所谓的“五同步”原则, 在当地那里明显地就没有得到落实。法律里面的那些条文和实际的状况之间, 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和不足。因此, 居民的合法权益也就受到了损害。

验收程序卡壳​

赣州天桥电梯闲置两年未用,合同纠纷导致无障碍设施成摆设(图1)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赣州检测分院的有关工作人员向我们进行了情况说明, 指出在飞扬大道电梯这个案例之中, 该设备是在二零二四年顺利通过了监督检验环节之后才被宣告报停的, 到了今年的十月阶段时, 相关方面又去提交了新的检测申请工作, 但这一申请结果是被直接退回处理的, 导致上述结果出现的具体原因, 在于该地点现场并没有接通电源供应, 同时也未完成应急救援专用电话的安装配置工作, 因此整体情况并不符合进行相应检测所必需的前提条件。

建投公司那边的说法是电梯必须完成办证和维保招标这样一些事宜, 因为程序比较复杂, 所以最迟在年底之前就能正常使用。但是自从2024年回应表示正在推进验收以来, 已经过去将近两年的时间了。电梯始终卡在办证这一个环节上, 进度方面几乎没有实质性的推进内容。

责任推诿困局​

赣州天桥电梯闲置两年未用,合同纠纷导致无障碍设施成摆设(图1)

记者那边去做了一番调查, 结果发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还有检测机构这三方主体之间, 存在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 展成公司方面声称建投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自己的那部分义务, 而建投公司方面直接进行了否认, 并称展诚公司在从2024年5月到2025年底这一段时间内因为存在经营纠纷问题导致事情被踢来踢去。

建投公司方面的工作人员讲过, 电梯在年底之前肯定能投入运行。可是大家看到的情况却是针对市民的投诉问题已经推进了整整两年的时间。这些原本便民的设施到现在还一直闲着没用上。广大的老百姓因此只能继续忍受出门出行的麻烦与不便。关于公共的资源被这样浪费掉的事情, 确实让人感到特别的可惜和遗憾。

有两座天桥的电梯已经闲置了两年的时间, 你心里觉得最应该去承担责任的是哪一个具体的方面? 欢迎你在下方留下自己的观点来进行讨论, 顺便点个赞并且把这条内容分享给更多的人, 好让大家都能一起来关注一下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这些无障碍设施到底存在的问题到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