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在处置闲置土地这件事情上, 是严格执行国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的, 这个规定是国土资源部令第54号发布的, 在2012年进行了修订同时也会执行辽宁省和阜新市地方的实施细则,其核心的原则就是: 如果是因为企业自己的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话阜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就会加征闲置费或者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是由于政府的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 那么就可以协商延期开发、进行临时利用或者有对地进行有偿收回处理。

闲置土地认定标准

参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当中的一个条目, 就是第二条里面的这个情况, 下面的这种情形都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1. 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里约定的开工日期来执行, 结果时间满了一整年还是没有动工去开发项目。

2. 已经动工了, 但是开发的面积没有达到应该动工的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者, 已经投资的金额没有达到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中断建设的时间已经有满一年之久了。

要认定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这个部门以前叫做国土资源局, 它是有相关职能的, 来具体负责做调查这件事, 然后还要经过权利人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后, 去做出《闲置土地认定书》。

处置方式(按闲置原因分类)

(一)企业原因造成闲置

如果已满1年但是还没有到2年, 那么就要按照土地出让价款这一金额的20%来征收土地闲置费。该费用由市财政局负责代收款项, 并且要专门用于进行土地的治理和开发工作。

如果满两年, 就要由市里头还有区政府, 按照法律来搞那个事, 他们要弄出一个决定, 说把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给无偿地收回来完了呢, 要把这个事儿, 上报给省一级那边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去备案然后等着备案完了, 才接着去干下面的那些个动作。

企业可以在那个认定书写出来之前的时候, 提出要去补办变更手续的这个申请, 但是这个事情呢, 必须经过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核, 并且得到这个部门的同意才行。

(二)政府原因造成闲置

由于存在政府方面的原因, 所以项目进度受到了影响, 具体来说, 这其中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是规划的调整工作还没有结束, 第二是土地不符合约定的移交标准, 第三是基础设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配套完成, 第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尚未具备。

如果在满1年但还没有满2年这个时间段里的話, 是可以去协商把开工的日期往后推迟一点的, 推迟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年, 或者是安排让土地临时使用一下, 等到临时使用的日子全部过完了之后才能够再去办理出让那些相关的手续。

达到满两年的时间之后, 如果是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 那么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进行有偿的收回。也可以由其他的有关单位来重新地进行开发建设。在这个过程当中, 假如会涉及到相关的收益分配这样的问题, 就必须按照原本合同里所约定的具体内容去执行。

在调查认定的这个环节里面, 政府方它是必须得用书面形式把原因和具体情形给说清楚, 说明白的。

处置流程

1. 调查认定: 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实地调查, 针对那些疑似属于闲置状态的土地进行了核查, 并且认真听取了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然后形成了最终的认定书。

2. 公告公示的认定结果, 需要在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的官方网站上面进行发布, 同时, 在市政府的门户网站页面里面也要挂出相关信息, 这里所说的公示时间, 是绝对不可以低于三十天的。

3. 在实施处置这一环节之中, 大家需要根据前面所确定的那些原因, 去进行对应的动作, 也就是执行和这个原因相匹配的处置方法。

4. 如果权利人对认定的结果不满意, 那么可以这样做, 具体的做法是这样的, 首先就是从公告期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在60天里面向阜新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另外还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在6个月时间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企业常见注意事项

当收到动工通知之后, 如果有确实需要延期的情况, 应当在约定的动工日到来之前的一年的时间内, 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的延期申请。

如果因为像地震或者是洪水这类没法控制的自然状况, 又或者是政府要进行征收以及征用这些原因,使得没法按照原本的计划时间开始动工建设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 那么这种情况是不算作把土地闲置不管的, 不过, 拥有权利的人必须等到那些造成障碍的情况全都消失之后的1年时间之内,要把开工的建设活动给恢复起来。

企业应当提前核实税费缴纳状态阜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对于闲置费与土地价款这两个项目, 如果其中未缴清的部分, 那么是可以同步进行追缴工作的。

查询与办理渠道

关于阜新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政策原文, 还有办事指南以及送达公告这些东西, 大家可以通过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的官方网站去获取信息的。

另外呢, 如果是为了了解涉及土地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等这些综合信息的话, 也是可以访问那个网址为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的地方, 在那里可以查询到最新的公告内容以及服务平台的入口地址的。

如果在具体地块的处置上遇到了争议, 建议你先去给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的利用科打个电话, 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先进行确认, 然后再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去行使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这样就确保了程序是合法的, 你的权益也能够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