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好全市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秩序, 阜新的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发生在2025年度里面的那些被查处出来的违法占地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的通报。下面说的这些案例在经过了立案调查、听证程序以及行政复议审查之后, 已经最终确认了它们的问题性质。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 接受公众监督。

案例一:海州区某建材厂未批先建占用耕地案

时间来到2025年3月, 海州区那边有某一家建材企业在完全没拿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实际情况之下, 竟然擅自做出了占用基本农田1.8万平方米这样的行为, 其地点是位于解放山村北侧, 具体的占用方式包括堆放建材以及搭建临时厂房。

后续经过查证这一事实可知, 该地块确实是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的土地。

海州区的自然资源局那边, 根据那个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还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于是他们就下令了, 让人家在限定的时间里面把那些违章建筑给拆掉, 并且要把这块地的情况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除此之外, 还要收缴耕地开垦费, 同时处以罚款, 把这些加在一起的总金额是86.4万元, 截止到2025年9月这个时间点的时候, 这块地进行复耕验收这件事, 最终是被确认已经完成了的。

阜新违法占地典型案例曝光台:最新违规用地通报及处罚结果(图1)

案例二:细河区某物流园区超批准用地面积案

2024年11月的时候, 细河区有个物流园的项目。这个项目经过批准, 占地面积应该是5.2万平方米。但是, 实际建起来和用围墙圈起来的面积, 竟然达到了7.9万平方米。这说明超占的土地面积是2.7万平方米。在这超占的面积里面, 还涉及到了1.1万平方米的耕地。有关部门已经立案并且进行了查处。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对这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个处罚决定的内容主要包括, 责令该企业退还超占的土地, 限期拆除地上的建筑物, 并且处以42.3万元的罚款。对于那些超出规定部分的耕地来说, 相关工作已经在二零二五年六月完成了恢复种植这件事。

案例三:新邱区某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案

在2025年5月这个时间点, 新邱区有一个村子, 村里头有个村民, 他根本就没有去办什么宅基地的审批手续, 就自己擅自占用了村集体的建设用地, 还有那些一般耕地, 加起来一共是0.6万平方米这么大一块地, 用来扩建他的自家住宅以及与之相关的附属设施。

根据那部《土地管理法》里边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再加上当地那些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事情就这么定了位, 就由那个地方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出面, 给这个当事人下了一个指令, 让他必须在规定期限之内把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出去, 还得把那些违法的建筑给拆掉。

阜新违法占地典型案例曝光台:最新违规用地通报及处罚结果(图2)

后来, 这个做事儿的人倒也识相, 或者说是迫于压力, 主动把那些盖好的违建给拆了, 同时也把占用着的地给退了回去。至于那些应该承担责任的相关负责人, 他们就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说明

上面的那些处罚, 都是严格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里面的第四十四条、第三十三条以及第七十八条这些规定的, 还有那个《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第33条, 再加上辽宁省那边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办法》里面相关的条款来执行处理的。

所有的那些案件, 全部都进行了立案的调查告知听证决定和送达这一系列法定的程序。当事人方面, 是享有权利去依法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 或者是去提起行政诉讼的。

整改要求与后续监管

对于已经进行了处罚处理的案件,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将会建立起专门的跟踪台账。在6个月的时间内, 完成所谓的“回头看”核查工作。其目的是为了确认违建是否已经拆除到位, 并且土地复垦也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阜新违法占地典型案例曝光台:最新违规用地通报及处罚结果(图3)

如果遇到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情况, 那么就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对于涉及基本农田的案件, 则会把相关文件同步移送到自然资源以及农业农村部门那里去进行专项督查。

公众监督与信息查询

市民如发现新的违法占地行为阜新违法占地典型案例曝光台,可拨打阜新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举报电话0418-12345转"土地违法"专线阜新违法占地典型案例曝光台,或通过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官网"违法用地举报"栏目提交线索。

相关土地审批、处罚公示及整改进度信息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也可通过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 等公共信息渠道进行交叉检索与备案查询。对于已经被查清楚并且确认属实的举报相关线索, 将会依法进行保护, 并且还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通报是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科进行发布的。这个通报从公布的那天起就开始生效, 而且会长期处于有效状态。关于后续查处的结果, 将会定期的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