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季度,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把辖区内查了的那些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阜新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通报, 集中搞了一次通报。本批次里面一共涉及了好几种类型的案子, 比方说非法占用耕地, 还有限法采矿,以及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这样的行为。
对于相关的责任主体呢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 都已经依法受到了行政处罚。这个通报里的内容都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执行的, 这些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以及《阜新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办法》, 所以做出的处罚决定是有法律的效力的。
本批次通报的重点案件是这几个, 第一个是海州区那个企业未经批准就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来建设厂房, 占地面积大约是12.6亩,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并且把土地恢复到原状, 此外还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5倍的罚款, 第二个是新邱区某个体采矿户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开采, 违规开采量经过核定为3800立方米, 依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予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个是太平区某个开发商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动工开发, 甚至超过一年也还没动工, 因此按出让价款20%收取闲置费。
上述这些针对处罚的决定, 现在已经都已经送达到当事人那里去了,作为受到处罚的一方阜新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通报, 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 拥有在六十天之内去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拥有在法律规定的六个月时间范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内容。
关于处罚依据这一点, 对于非法占用耕地的案件来说, 是执行《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这样的规定的, 具体的做法是处以罚款, 罚款的金额是按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积来算的, 每平方米要出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这种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 那么就移送司法机关去处理。
而对于违法采矿的案件, 是执行《矿产资源法》里面的第三十九条还有第四十条规定的, 处理方式是把采出来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都没收掉, 另外还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闲置土地的情况, 是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这个文件的, 根据合同约定呢或者是土地闲置的时间长短来确定采取什么样的处置方式。所有处罚裁量都严格遵循阜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确保同案同罚, 确保过罚相当。
针对通报的案件,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已经启动了后续的监管程序, 对于已经被拆除并且恢复了原状的违法用地, 将其纳入了执法监察回顾看的台账之中, 并会每一个季度开展一次实地复查的工作;对于违法采矿的区域实施了封停措施, 并且安排了专人进行值守, 以此来防止其恢复生产;对于那些闲置土地的项目约谈了相关企业的负责人来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动工建设。
先把相关处罚信息录入到全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数据库里, 然后把它们纳入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里面去。
如果公众想要查看阜新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通报的全部内容, 还可以查阅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及相关的整改进展情况, 那么可以登录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上的公示栏目。
要是涉及矿区周边居民就业安置方面的事宜, 还有受损土地复垦劳务需求这样的后续信息出现, 人们就可以访问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做出明确提醒, 任何单位以及个人, 只要发现了涉及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就可以直接拨打12_3_3_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热线, 或者还可以登录阜新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投诉平台来进行实名举报, 并且对于举报的内容将会严格执行保密措施, 一旦通过调查并核实情况属实地成立之后, 那么相关人员就会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