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核心内容
阜新市在进行低效用地的再开发试点工作时, 把盘活那些已经存在的老土地资源, 还有提高这些资源使用的质量并且增加效益, 当作了最重要的核心目标。在这个过程当中, 会把那些长期都处在闲置状态的工业用地, 使用效率比较低的仓储用地, 以及老旧城区里面所使用的建设用地, 全部纳入到再开发的计划范围之内。
在试点开展的这段时间里, 对于那些符合了所有规定条件的土地来说, 是可以依据法律来改变它原本的使用性质, 同时也能够允许把容积率这个指标给提上去, 还可以把建筑的密度也进一步提高。
对于原本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人而言, 他们要是愿意继续拥有这块土地的权益, 可以通过那种协议出让的方法来处理这件事情, 也就是说他们只需要补缴相应数量的地价款就好。当然啦, 也有可能被政府依据法律的规定强行收走那块土地的所有权, 然后再由政府把它重新拿去进行出让交易。
适用土地范围与认定标准
纳入到试点工作中的低效用地, 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的这些条件:
已经拿到了批准, 也已经供应了土地, 但是没有动工, 而且这种状态已经持续满2年以上了。或者呢, 已经是建成状态的工业、仓储、商业用地, 它们的实际投资强度、容积率是低于所在区域的法定规划最低标准的。
该地块的土地性质, 它是被归类为二类的工业用地, 标记是
权属明确, 没有存在查封、抵押等任何一种会限制权利的状况或者说是已经通过协商的方式让这些权利限制被解除了。
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来会同相关的属地开发区管委会, 他们会按照年度这个时间段, 去陆续发布具体的那些地块清单, 只有那些被列在清单里面的地块, 才是能够被提交用于再开发的。
主要政策支持
1. 在规划弹性方面, 对于试点地块, 只要没有超出城市总体计划的限制条件, 是可以把容积率上限适当提高的, 但是这个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原来批准确定的数值的1.5倍。而且如果改变了用地类型, 就必须补缴因为使用年限差异所产生的土地出让价款差额。
2. 所谓分期建设, 这个情况是允许把权利人分两期来把开发建设给完成了的, 其中第一期的话那个开发的面积是要不低于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的, 然后第二期的启动时间点是在首期竣工验收之后的两年内。
3. 过渡期安排: 对于那些涉及到用途发生改变的状况, 会给与最多12个月的过渡时间, 在这段过渡的时间里面要是对原用途进行统一管理, 等到期限到期之后就必须去完成相关的变更工作。
4. 税收优惠: 对于再开发项目来说, 时间是从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那天算起的。在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 要看实际情况和政策的最低限度进行比较。如果实际税额比政策下限高, 就把多出来的部分退回去。如果实际税额比政策下限低, 就把补交的差额交上来。这种优惠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年。
申报流程
整个流程包含总共有五个环节, 其中法定的办结时候加起来最多不会超过60个工作日。
权利人可以登录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官网,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进度是实时可查的。政策细则和地块清单全文, 可在阜新市政务服务平台查阅。
相关咨询可以拨打0418-12345政务服务热线。也可以参考阜新市卫生健康领域产业配套信息(www.dzpahospital.com), 获取生物医药类再开发项目的专项指引。
常见问题
Q:个人持有的低效商业用地能否申请?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必须按照整宗地的范围来提出申请, 绝对不允许在将土地分割出去之后再进行单独的申报操作;对于那些总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情况, 相关的处理工作将由当地所属的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的安排与协调。
问:在重新进行开发建设之后,原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不是就自动作废了? 它不是自动就会作废的。如果是因为改变了用途的话, 那么就必须去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手续;但是, 如果只是提高了容积率, 并且用途没有发生改变的话, 那么原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然是继续有效的。
问题:这个试点的期限到底有多长?目前的安排是, 这个试点从2024年开始做一直做到2027年结束。等时间到了以后, 还要看最后做出的效果怎么样, 然后再决定要不要继续搞下去。到时候, 要是那些地块还没有开始开发工作, 它们就会自动停止参与这个试点活动。
监督与退出机制
试点地块必须按照协议里约定的时间节点把建设任务给完成掉。要是过了期限还没动起来, 自然资源局那边就会下达催告书。等到催告期满了又过了六个月还是没有开工的话, 政府方就有权根据协议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事情, 并且会到时候基准地价的七成作为补偿给发出去。
关于试点方面的实施情况, 每半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次专题报告工作。这么做就是为了把政策执行过程的透明度给确保住, 还要保证能追溯得到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