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原房屋交易中心并未被"取消",其交易、网签、资金监管等职能仍独立保留或并入有关部门不动产登记局成立交易中心去留,与不动产登记(权属登记)形成"交易在前、登记在后"的分工体系。群众办理房产交易与登记仍分别对应不同窗口,无需担忧业务被取消或找不到办理点。

一、改革背景与法律依据

在2015年3月那个时间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是一个由国务院发布, 编号为第652号的号令)正式开始了施行工作。在此之前, 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职能是分散在很多部门的。具体来说, 原本分散在国土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农业部门以及林业主管部门这四个部门的职能, 被统一收归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

这个中心是怎么来的? 它是由原来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 或者是经过整合之后才有的。那么开展这场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其目的是为了要解决那种多头登记的问题, 还要解决职责交叉的问题, 最终要实现的是对一个完整的不动产权属确权登记的统一管理。

这一点是必须要弄清楚的, 这次进行的改革举措, 其所针对并实施整合的具体工作部分, 其实是登记发证这一特定的流程环节, 而不是说要去动交易行为管理那边的业务板块, 两者是有明确界限的, 你听听明白吧, 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这个事儿签好了没, 还有那个网络签订和备案的事情是怎么弄的, 再比如资金监管这个重要的一环是怎么做的, 以及交易合同的鉴证功能归谁管等等这些具体的职能事项, 它们在之前的管理体制里, 本来是归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这个部门, 或者更具体点说是房管那个口儿来负责管辖的, 所以这些事儿压根儿就不在本次所谓的登记改革所要进行整合的工作范围里头, 跟这次的_changes_没有关系。

二、交易与登记的职能边界

业务类型 归属部门 说明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住建(房管)部门 / 交易中心 交易行为管理
购房资金监管 住建部门 / 指定银行 资金安全
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属确认
不动产权证(证)核发 不动产登记中心 统一制证

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房屋交易中心取消还是保留?去哪办(图1)

简单来说就是, 你要去做房屋买卖这件事的话, 去签那个合同, 还有进行资金的监管工作, 你应该去找在住建部门管理下的那个交易中心来处理。

然后, 如果你是要去办理过户这个手续, 或者是去领取那个证书, 又或者是去办抵押登记的话, 那就得去找那个不动产登记中心来搞定了。这两个地方的关系就像是上下游产业一样, 它们是互相依存的, 缺了哪一个环节都不行。

三、各地实践与办理指引

由于各个地方的机构组成情况是不一样的, 所以在实际操作当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模式。

1. 存在一种分设的模式, 这种模式在大多数城市里都是这样运行的: 交易中心是在住建局的下面设置出来的部门, 而不动产登记中心则是在自然资源局的下面设置出来的部门, 这两家机构是各自独立去办公的, 老百姓先去交易中心把网签备案的手续给办好, 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提交过户的申请, 这两个办事窗口可能会放在同一个政务服务中心里面, 但是会位于不同的楼层或者是挨在一起的窗口。

2. 合署模式(部分城市): 在同一个大厅里, 交易业务和登记业务的
“一窗受理”方式是同时存在的;然而, 在后台部门中, 处理工作依然需要不同的科室按照各自所属的职能来进行分工操作;至于前台的工作内容, 则表现为对材料进行统一的接收与收件。

办理建议:建议在出发的之前, 先拿起电话拨当地的那个叫做12345的政务服务热线热线号码, 或者是登录那个平台名字叫“一网通办”的地方, 去确认一下具体是在哪个地点能去办理这件事情, 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一个清单以及需要怎么进行预约的这个方式, 这么做是为了避免自己白跑好几趟这种情况的出现。

四、高频疑问解答

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房屋交易中心取消还是保留?去哪办(图2)

Q:原房管局(房管处)撤销后不动产登记局成立交易中心去留,交易业务找谁?

现在很多人知道的房屋管理这一类职能, 大多数都已经合并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里面去了, 具体像交易管理、物业服务监管还有保障性住房之类的这些业务, 都归到住建局对应的科室去管了, 不过也有一部分城市那边, 还是保留着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这个牌子的存在, 同时那边的交易窗口也是照常运行着的。

Q:不动产登记中心能直接办交易网签吗?

A: 不可以做到。网络签约备案是交易管理的一个环节, 必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交易中心把这事办好以后, 才可以去申请登记。

Q: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是否纳入统一登记?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里的第六条规定, 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等等这些内容,全部都包括在统一登记的范围内了。

Q:跨区(市)业务如何办理?

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房屋交易中心取消还是保留?去哪办(图3)

A: 现在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这两个事儿, 已经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通办了, 具体是不是这样得看各省的政务大厅的情况, 但是交易网签这件事儿, 还是必须要到房子所在地方的住建部门去完成才行。

五、信息核实渠道

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各个省和省以下的市的那些自然资源局的官方网站上面, 都有一个专门的栏目, 专门叫做不动产登记。

访问各省以及各市的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还有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 去查看名为“房产交易”的那个专栏。

全国政务服务热线是12345。

关于以上这些信息, 必须要以当地最新的机构设置情况作为最终标准。如果遇到了部门名称发生了改变, 或者办公地点进行了调整的情况。那么一切都要以“一网通办”这个平台上所公示出来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