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房屋的整治行动, 是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在二零二一年四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为自然资发〔二零二一〕四十八号, 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来进行执行的。
工作的核心原则很明确, 就是以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作为时间的划分界限。对于在此日期之前发生的行为, 和在此日期之后发生的行为, 采取分类处置的办法进行分别处理。整个过程中严格严禁采用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刀切式的强制拆除做法。
农户收到了整治通知, 之后应该先去确认自家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合法的宅基地区域, 再去看一下建设的年代是不是比划定的分水岭时间更早一些, 最后才能决定要采取什么方式来处理接下来的事情。
整治范围与认定标准
在实际情况里面, 那些涉及到乱占耕地并且建房的行为情况, 都会被全部都纳进来进去到整治的范围里面去进行管理。
如果没有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审批, 就擅自占用耕地或者基本农田来建设住宅。
这个行为涉及到的情况是超出了省里和市里批准的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然后去占用了耕地。
以建设棚舍、厂房等名义, 实际上被用作居民进行日常居住和生活。
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窑、建坟或设置非农业设施。
认定的依据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数据, 由县(区)级的自然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来对每一户的情况进行核定。最终会出具书面的认定结论。
分类处理与处罚措施
按照时间节点分类进行, 可以分为这三类来处理。
1. 在2020年7月3日以前就已经建成, 并且符合一个家庭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以及相应的面积标准的情况之中, 必须在限定的6个月以内去补办对于宅基地的审批手续, 同时要补交那些相关的税费。
如果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话, 就要由中国乡镇人民政府来制定整改的方案, 从而逐渐地把多余的部分缩回到规定的面积以内, 或者是依法拆除建筑物。
2. 在2020年7月3日这个时间点之前, 一直到当地的具体细则正式发布之前的那个阶段, 期间所建成的一些建筑物或项目, 对于它们的情况处理, 主要是采取经济方面的处罚手段, 或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整改。
关于罚款金额的测算方式, 是参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内容来执行的, 具体的计算依据是非法占用耕地的实际面积多少来确定;如果相关责任主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工作, 那么相关部门将会责令其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将这些违规建筑物予以拆除。
3. 在细则发布之后新建起来的这些情况, 是需要一律强制加以拆除的, 并且需要恢复成能够耕种的状态, 对于那些非法占用耕地能够达到5亩以上、或者是基本农田能够达到3亩以上的行为来说, 是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 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移送机关去追究刑事责任的。
农户自查与申诉路径
进行档案核查的操作是, 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原始的建房审批文件, 前往当地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或者是县自然资源局去调取关于宅基地的审批档案, 以此确认相关的面积大小和使用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如果对整治过程中的认定结果或者具体的处罚决定这一类型的行政决定感到不服, 那么当事人需要在自接收到相关的书面决定书之日起开始的六十天这样一个期间之内, 去主动向所在地区的县级或者是区级地方人民政府这个机构, 正式地提出进行行政复议的这个申请动作。
如果还对最终结果抱有很大的不同看法, 那么可以在拿到那张复议决定文件之后的15天之内, 去把官司打到法院里进行审理。
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如果你发现有人存在违反规定占据耕地建设房屋的问题, 可以直接拨打12336这个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热线, 你也可以登录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去在线提交投诉信息。
政策查询与配套民生服务
大家要想知道阜新市整治细则、补办流程以及最新的处罚标准具体是什么, 那么就应该以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在官网上公示的那些文件为标准。与此同时呢, 各乡镇政府也会同步张贴相关的公告让大家能看到。
如果是涉及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的问题, 或者是宅基地审批里头的人才引进和户籍配套这些民生服务相关的事情, 人们可以去关注各地的政务平台来获取一些指南信息。
比如说像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这样的一个地方服务平台, 它上面也收录了一些对政策的解读内容还有办事的入口什么的, 这个是可以供参考用的。
如果农户对自家宅基地的权属存在争议, 那么我们就建议你们优先携带证件, 到所在乡镇的自然资源所现场进行核查, 并且要重点关注补办窗口期, 一旦逾期未补, 就将按照新建违建处理, 这样就会丧失合法化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