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在近年来的时间里, 一直持续不断地加大执法监管的力度, 并且依照法律的规定查处和公开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涉及违法用地、违法采矿以及破坏耕地的案件。

本文对近期公布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 这些案例涵盖了案件的具体类型、查处的法律依据、最终的处罚结果以及执法工作中的关键点, 从而为各类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行为界限作为参考, 帮助他们了解应该如何合规地行事。

一、对典型的这个案件进行分类, 并且对这个处理的整体概况进行说明。

1. 非法占用耕地类

有一家做建材的企业, 它没有经过审批, 就直接占用了基本农田12.6亩去建生产厂房。执法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要求该企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物,并且要恢复耕地的种植条件。同时阜新自然资源执法典型案例,还要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以罚款阜新自然资源执法典型案例, 罚款的标准是每平方米30元。

2. 违法采矿类

阜新自然资源执法典型案例:这几类违法最容易被罚(图1)

有一个人他做的事情是在那个专门划定的矿区的范围外面, 擅自地去开采石墨这种矿产资源, 他非法开采出来的矿石数量大约是3800吨, 这样的情况造成了矿产资源的严重性破坏, 相关的执法部门他们依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要没收该人的违法所得以及那些已经开采出来的矿产品, 还要处以罚款, 这个罚款的金额是按照其违法所得的一定倍数来确定的, 也就是在其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之间进行处罚, 因为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所以要依法把他移送给机关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3.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类

某家房地产企业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 把那种通过划拨拿到的土地使用权, 没有经过批准就私自卖掉, 赚了非法收入四百六十万元。执法部门呢, 是根据《土地管理法》里的那十七条第四款来进行处理的, 把那些违法所得没收了, 然后罚了一千三百八十万元的罚款, 也就算是违法所得的一点五倍, 还让那个当事人去补缴相关的土地出让金。

二、这其实就是说, 主要的根据就是这些法律条文。

上述各个案件, 它们分别适用了那些法律法规, 具体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这个文本是在2019年修订的),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的两个条款, 一个是第三百四十二条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另一个是第三百四十三条涉及非法采矿罪。

阜新自然资源执法典型案例:这几类违法最容易被罚(图2)

关于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执行情况, 它是依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这个也是在2019年发布的)来确定的, 同时还会执行阜新市地方裁量基准相关规定, 其目的在于确保对于同样性质的案件能够实施同样的处罚措施, 从而保证处罚的程度与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相适应。

三、执法要点与风险提示

对于那些涉及到了基本农田的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 要采取一律从重处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并且在这种情况下, 是不能够适用那些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相关条款规定的。

在违法采矿的案件里面, 如果那个非法开采的数量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的话, 执法部门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 把这个事情移送给机关去进行处理。

对于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 如果当事人逾期还不进行拆除的话, 执法部门就有权依法去申请人民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

阜新自然资源执法典型案例:这几类违法最容易被罚(图3)

在逾期且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下, 会从每一天开始额外施加罚款。这种额外施加的罚款数额是原先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这样的情况会一直持续下去, 直至当事人将处罚决定完全履行完毕。

四、信息查询与监督渠道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会定期地在官方网站的那个叫作风公示”的专门栏目里面, 把一些典型的案例还有行政处罚的信息给公布出来。大家如果想要看到相关的政策法规方面的资讯的话, 也可以去关注一下各个地方的公共平台和就业服务平台, 比如说那个网址是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的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之类的地方。

针对行政处罚这个事, 要是当事人觉得不服气, 心里有意见的话, 是可以在自己收到那个叫处罚决定书的东西以后, 从那天开始算起60天的时间范围内, 去找到那个上面一级的部门, 然后让人家帮忙进行一个名字叫行政复议的操作的, 或者呢, 也可以在6个月的时间长度以内, 直接跑一趟那个人民法院这个地方, 然后提出一个叫行政诉讼的请求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