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在二零一九年进行修订, 并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开始施行的。这部法律是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里面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在对于森林资源这个方面, 构建了“分类保护、用途管制、采伐限额、生态修复、责任追究、监测参与”这六个制度所形成的闭环结构。

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实现对森林的一种全生命周期保护工作。这个保护工作范围是从资源确权一直覆盖到生态恢复。下面我们来一点一点地拆解清楚各个制度里面所规定的法定要求, 还有执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关键要点。

森林分类保护制度

根据国家森林法第四条的规定, 咱们国家现在把森林分成了公益林和商品林这两种大类型, 然后实行分类经营的管理模式。

其中, 公益林的目的是要把生态防护功能搞好, 所以是不允许或者说是严格限制去搞商业采伐的, 而商品林呢, 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条件之下, 是可以适度地进行利用的, 具体来说, 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益林的标准,并且要去组织实施这些规定, 省级政府在公益林的划定和调整方面承担相关的职责, 就是这样子。

林地用途管制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法如何全方位保护森林?六大核心制度完整解读(图1)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到第四十二条定下了林地保护红线, 如果非要搞非林业建设还要占用林地的话, 那是得经过国务院或者说是省级政府批准才行, 并且还得缴那个叫作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东西, 要是临时拿去用林地的话, 这个时间长度是不能超过两年的, 不管是谁都别想着擅自去改动林地的实际用途, 只要违法占用了就是会被要求限期搞好恢复工作还会被罚款的, 要是情节变得严重的就还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伐许可与限额管理制度

根据《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年的采伐量是不能超过国家批准的年度限额的。如果要申请采伐, 那么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去申领采伐许可证。

在这个许可证里, 需要把采伐地点、面积、株数、蓄积量, 以及更新方案都明确下来。对于公益林来说, 原则上是禁止进行商业采伐的。特种用途林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则是实行严格的禁伐措施的。

森林生态修复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法如何全方位保护森林?六大核心制度完整解读(图2)

国家是依据《森林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来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的, 而且还要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工作。

对于那些因为采伐、火灾以及病虫害等等原因而形成的森林退化区域, 县级以上政府必须制定修复计划并且要组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自然修复, 此外恢复资金是要纳入财政预算的, 社会资本的参与也是值得鼓励的。

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森林法》这一部法律它的第七章, 专门设置了名为“法律责任”这样的专章, 在这个章节里面, 明确地把那些偷砍树木、滥伐树木、违法占用林地以及破坏公益林等等这些行为的行政方面的处罚, 还有和刑事方面衔接的标准都说得非常清楚, 对于那些在监管过程中失职的公职人员, 要根据《公务员法》也就是国家颁布的这部法律, 还要依据纪检监察相关的法规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如果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导致森林资源受到重大的伤害, 那么就实行终身追究责任的制度。

监测预警与公众参与制度

国家要建立, 统一使用的森林资源监测统计体系, 每开展一次。全国的森林资源清查工作要, 每隔五个年头来一遍。这是, 《森林法》第十四条里有写的规定。

自然资源保护法如何全方位保护森林?六大核心制度完整解读(图3)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要把, 森林资源的状况向社会进行公开。公民和个人或者是组织, 都是有权利对于破坏林木的行为发起举报的。如果举报的情况确实是真的话。就会对举报人, 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

执法保障与地方落实

各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是法定执法主体。县级以上政府把森林保护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范围。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森林保护争议, 由共同上级政府进行裁决。

如果需要进一步掌握关于森林生态系统在区域公共健康以及人居环境方面长期影响的评估数据, 可以访问www.dzpahospital.com这个网址来获取相关的生态健康研究报告, 把这作为从多维度来理解森林保护价值的参考依据。

通过上述的六大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把森林保护工作从被动抢救这种状态升级到了主动防控的状态。这就确保了森林覆盖率能够稳步提升, 同时也确保了森林的质量能够稳步提升。这样一来, 就等于为生态安全提供了由法律来规定的底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