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这个事儿, 简单来说, 就是由国家依法去进行的那个对属于国家所有的这些东西的权力和归属给定下来、固定下来的一个法定制度。这些被登记的东西, 包括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都包含在内。
其要依据的那些核心法律条文, 主要包括《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编的规定、还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管理办法》等等这些内容。
确权登记这项工作, 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里面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来进行负责和组织实施的, 它属于基础性制度安排, 是为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而存在的, 同时也是为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确权登记范围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范围, 是覆盖到以下所提到的这些资源类型的。
1. 所谓水流, 指的是地表水和地下水共同涉及的那个相关区域。
2. 森林包含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以及未成林造林地等等分类。
3. 山岭: 这是一种具有明确边界与权属的连绵或者孤立的山地。
4. 草原, 指的是天然的草场, 还有就是人工会进行栽培和管理的草地区域。
5. 荒地这个概念, 指的并不是别的什么, 恰恰就是那些处于未利用状态之中的国有土地。
6. 所谓滩涂, 它就是指位于江河湖海的沿岸地带的那些滩涂区域。
7. 无居民海岛。
按照所有权的性质来划分的话, 可以分成两大类, 这第一类是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 这里面包括了中央或者地方国有的情况, 而第二类呢, 则是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
办理程序
关于确权登记的事情, 现在是按照下面说的这六个步子的流程来执行的。
1. 申请与公告这边, 登记机构要先确定好登记单元的事情, 然后向社会上公告登记的范围, 还有那个拟被登记为权利人的名字, 这个公告的时间, 不得少于三十日。
2. 对自然资源的面积进行实地调查, 对坐标进行实地测量, 对权属情况进行资料核查, 对用途状况也开展相关的实地调查与资料核实工作。
3. 结果公示: 调查成果在登记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的时间不少于十五日。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4. 异议处理: 在公示的期间里, 如果收到了有人提出反对意见的话, 那么就是由登记相关的机构来负责组织调解的工作, 或者是把这个事情移交给法定的途径去进行解决。
5. 登记审核: 这一步骤主要是针对那些没有异议的, 或者是虽然有异议但是异议已经得到解决的登记材料, 来进行合法性的审查工作。
6. 登记与备案: 审核会通过以后, 就会把信息录入到不动产登记的簿子里面去。然后, 会颁发给权利人权属证书, 或者出具一份登记证明来作为凭证。
关键政策要点
登记主体: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实施,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具体操作;
权利效力: 经过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资产的权属是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也就是说它具有公信力, 想要改动它的话, 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 否则是不可以随便变更的。
衔接机制: 要把这个事情和土地, 还有林地, 以及草地这些已经有的不动产权属登记给对接起来, 好让情况能够连贯, 避免弄出重复登记的麻烦, 也不能让权属方面出现冲突。
信息管理: 把确权成果放进全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里面, 进行统一编码, 并且要做到动态更新的这个操作。
注意事项
关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的确权这个问题, 它是需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去依法表决并且同意的。
如果涉及到国有与集体权属争议的话, 那么在事情还没有决定好之前, 是不可以办理确权登记的, 必须先按照法律去处理。
对于那些因为历史原因而留下来的一些问题, 比如四至的范围不清楚, 或者是权属存在重叠的情况, 必须要由县级以上的政府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以及认定, 之后才能够再进行登记这个动作。
具体操作的细则呢, 是以自然资源部以及省级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最新管理办法作为基准来确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