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法是调整在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保护以及管理这些环节里涉及到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叫法, 它构成了在资源管理的法治运行方面的制度基石。下面要对自然资源法领域的高频核心名词逐一进行规范的释义, 各项解释是以现行的法律条文以及官方释义为依据的, 适用于学习、考试以及实务参考。

1. 自然资源法

自然资源法, 它是指, 那些用来调整, 国家以及各类主体, 在进行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活动时, 所会产生出来的社会关系的, 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制度目标呢, 是要实现, 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可持续利用, 要维护国家的自然资源主权, 同时还要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

2. 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这个东西, 是在现在的这些技术和经济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面, 对于那些能够被人类进行使用的自然状态下的物质还有能源而言的,它们本身就有着可以被开发和利用的这些价值所在, 而在法律所规定的这个范围里面, 它主要就包括像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海洋、气象等这些属于自然里面的要素在内。

3. 自然资源所有权

自然资源所有权, 是权利主体对特定自然资源依法享有的排他性权利。这种权利表现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具体依据是《宪法》第九条, 《民法典》第247至250条也有相关规定。

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土地归属国家所有。至于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滩涂, 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对于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属如何确定, 应当以法律的特别规定为准则。

4. 自然资源使用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 是经过法定的程序以后得到确认的, 对于特定的自然资源可以进行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还可以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典型的类型就包括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等这些类型, 当它是使用权人的时候, 就必须在这个许可的范围之内去行使自己的权利, 不能自己擅自地去变更资源的用途, 或者把这种权利转让给那些没有相应权力的人。

5. 自然资源规划

自然资源规划, 指的是国家针对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及修复各类自然资源的相关活动, 在空间布局和时间的长短这两个层面上所进行的法定的统一安排。一旦这个规划经过了法律审批程序完成, 它就会产生强制性的约束作用。它是进行用途管制、配置各种资源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时候, 所需要依赖的最基础的一份依据。

6.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这个制度是什么? 它指的是资源使用者在对自然资源有了使用权的时候,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去交相应的费用或者交的税是怎么一回事儿。这个制度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主要是土地出让价款、矿业权出让收益、水资源费也就是水资源税、海域使用金还有林地使用补偿费这些玩意儿, 这些东西都是能够体现出资源的产权在市场价值里面的情况。

7. 自然资源产权

所谓自然资源产权, 其实就是那些跟咱们周围的自然 thing 挂钩的各种财产权利的总称。这玩意儿里面包含了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还有处分权等等方面的内容, 并且还把一些派生出来的权利比如抵押权和地役权也给包进去了。

只有把事情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把那个产权的关系给划定清楚了, 才能作为让自然资源拿到市场上去搞配置以及自由过来过去交易的一个法律上的前提条件。

8. 自然资源登记

自然资源登记是一种行政制度。这种制度对国家所拥有的自然资源的权利归属情况, 进行法律上的记载、向社会公示以及予以确认。它其实是物权公示原则在资源领域当中的具体应用形式。

目前现有的管理体系是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当作基础框架。在这个基础框架之上, 正在逐步地去推进对于海域、矿产、林地还有草地等这些专项资源的登记工作。

上述的那些名词, 它们就构成了那个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里的核心概念部分。这个部分, 是让大家去弄明白那些各种各样的资源相关的法律规矩的最基本的那个前提。

关于这些东西的具体都说是代表什么意思, 那就得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以及官方出来的那个解释性的文字来确定了。然后到了大家在实际干活办事用的时候, 就必须要结合着最近修改过的那几条条文再去仔细核实一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