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还有《水法》这些现在正在执行的法律法规写成的, 里面把自然资源法这个领域里使用频率最高的12个核心名词的含义做出了权威的说明, 这样的内容适合大家在准备法律考试的时候参考, 也适合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查阅资料的时候翻阅, 当然对于需要进行政策学习的人来说, 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资料。
1. 自然资源法
我们通常把那些法律规范叫作一个总称, 这些规范是为了要调整在开发自然资源、利用自然资源,还有去保护生态环境的整个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社会关系, 它实际上是属于部门法的这个范畴。
2. 自然资源
这些东西是天然形成的, 拥有经济价值, 还能被人类所利用, 它们涵盖了物质以及能量这两个方面, 其中具体包含了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还有海域等等这些种类。
3. 自然资源所有权
国家或者集体在法律上对自然资源拥有的那种能够独占的、排他性的权利, 这种权利包括了占有资源、使用资源、从资源那里获得收益以及对资源进行处分。中国的宪法里面明确规定了矿藏这种东西归国家所有, 水流也归国家所有, 还有海域同样是属于国家的财产。
4. 自然资源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对特定的自然资源享有占有的权利, 并且还有使用的权利, 同时也包括收益的权利。这些权利是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的, 或者是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 也可能是通过承包的方式取得的。
5. 国土空间规划
它是在一定的区域内, 针对土地、水域以及海域这些方面, 去做开发利用和把保护修复这一事情所做出来的一个空间上面的安排, 这个是对于所有类型的建设活动来讲的一个在空间方面的总纲领。
6.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对自然资源的种类进行系统性调查, 对自然资源的数量进行持续性监测, 还需要搞清楚自然资源的质量, 搞清楚自然资源的分布情况, 还要搞清楚自然资源的动态变化, 这一步是做管理决策的基础。
7.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这种行政行为是针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以及用益物权来进行的, 它把权利归属的情况给确认了, 也把相关的信息登记在册并进行了公示, 从而形成了法定的凭证来说明权利的归属, 这一点是明确的。
8. 生态保护红线
在生态空间范围内, 划定了具有特殊和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 这些区域严格限制了开发建设活动, 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9.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
就是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使用了由国家所有的这些自然资源的时候, 需要依法去支付那个使用费。并且在支付了之后, 能够获得相应的那个使用权。这个制度, 是被认为是建立了一个资源产权体系时最为核心的那个环节。
10. 耕地保护
针对耕地的数量、质量以及利用方式, 所实施的那些保护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其中的核心要求就是得去坚守18亿亩的耕地红线。
11. 矿产资源
地壳里面那些具有经济价值的矿物的集合体, 这个集合体包括金属矿物以及非金属矿物还有能源矿物等等, 这些东西都是归国家所有的。
12.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有一项审计监督的制度, 这个制度是针对领导干部在他们的任期里面, 对于自然资源资产所进行的管理工作, 以及利用情况和处置结果的。并且这项制度贯穿着必须做到在对他们离开岗位之前必然要进行审查的这一要求。
上文里的这些名词该怎么去理解, 得拿现在正在起作用的那部分法律条文来作为标准, 要是后面的法律法规搞出了修改的动作, 那我们就只好去看最新版本的官方发布出来的那个东西, 以那个东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