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的乡村土地利用整治, 是以“增减挂钩、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这些内容作为核心原则的。工作重点是推进那些农村里的闲置宅基地、废弃坑塘以及低效建设用地等的复垦和再利用过程。
整体的目标, 是要提升耕地的保有量, 还要优化乡村的空间布局, 并且增加农民从财产方面获得的收入。整治工作是在各县或者说是每一个区的统筹实施下进行的。同时, 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进行监管。具体组织的任务是乡镇政府承担的, 而村级单位则是配合落实相关的工作内容。
政策依据与整治范围
阜新市的乡村土地利用整治工作, 主要是根据《阜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来进行的。此外, 还要依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的实施细则。然后, 又要参考各个县或者区制定的年度土地整治专项方案。
这个整治的范围是包含了好多 things, 比如, 咱们农村那些闲置的, 或者是变成了空心化的宅基地, 还有那些废弃掉的砖窑, 以及像旧厂房这样的低效建设用地, 此外, 还有撂荒耕地, 以及一些零星未利用的地方, 当然也包括因为发生了自然灾害而损毁并且需要重新进行开垦治理的土地。
每个批次的这种整治项目都是必须得要放到那个城市的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里面的, 如果说没有得到批准的话, 那是不可以自己去随便实施的那种情况的。
核心整治措施
1. 宅基地复垦: 如果一个房子没有人住, 而且一直空着超过两年以上, 那么就要看具体情况。要么是农户自己提出申请, 要么是由村里的集体讨论并决定这么做。接下来, 乡镇政府部门会去组织把这些破旧的房屋拆除掉, 并把那块土地重新整理成可以耕种的地。
等这块地经过检查验收, 确认是合格的时候, 就可以拿去参与增减挂钩指标的买卖交易了。至于能拿到多少补偿款或者怎么分钱, 就按照“谁家的地就让谁家受益”这个老规矩来分配钱。
2. 这个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情况是, 如果那个地方每一年的税收少于每亩5万元, 并且这块地是属于村级工业用的, 那么就要让所属地方的政府出面, 负责招引新的产业项目, 或者是把它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的土地。至于原来拥有这块权利的人, 会按照评估出来的价格拿到补偿金。
3. 坑塘与废弃地治理, 这项工作要结合农村水系连通工程来推进, 具体来说就是把那些废弃的坑塘整治成生态湿地或者拿来补充耕地面积, 同时还得把灌溉设施和排水设施配套跟上。
4. 耕地质量提升的意思是, 要把那些已经复垦了还有被调整过的耕地全都管起来, 对它们统一地做土壤改良这项工作, 同时还要修复灌排渠系这些设施,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确保这些耕地的产能能够达得到当时当地平均水平那个标准。
实施流程(标准五步)
第一步, 进行村级调查摸底工作, 并且将拟要整治的地块清单进行公示, 第二步, 由乡镇方面审核相关方案, 然后报送至县级自然资源局用于备案, 第三步, 需要签订土地权属确认与补偿方面的协议, 第四步, 开展施工复垦或者再开发的事情, 并且在整个过程都要进行影像留档, 第五步, 由县级联合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合格的耕地, 会将其计入年度的增减挂钩指标里面去, 整体周期一般为6—12个月。
高频问题解答
大家可能会问, 在处理农民住房底下那块地的时候, 是不是非得让农户点头同意才行。答案是肯定的说不行。
如果那块地空着不用, 时间已经超过了整整两年, 而且村里没有能继承这块地的人选, 这种情况是可以依法来处理的, 但是有个前提条件, 那就是得先开村民大会, 要经过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成员投票通过, 接着还要把这件事报给乡镇政府去审批批准, 在这一切都办妥之后才能实施整治行为, 不过必须要给相关的人发一笔合理的补偿金。
整治后耕地指标收益如何分配, 需要按照县、乡、村、户这四个级别来进行分成, 农户能够分得的部分不低于总收益的百分之四十, 这个比例是依据阜新市目前实行的分成比例文件来确定的。
在整治期间原有承包经营权是否受影响? 如果被复垦为耕地, 那么原承包合同会得以自动延续;若被调整为建设用地,则会按照征收补偿的标准去进行处理阜新乡村土地利用整治,并另行结算清楚。
信息查询与对接渠道
整治项目的详细信息阜新乡村土地利用整治, 像什么公告, 补偿标准, 以及增减挂钩指标的交易明细, 大家都能去阜新市国家自然资原来的局的网址上查一查,也可以到每个县和区的政务公开专栏里看一看。
对于那些涉及到农村里的劳动力要去外地工作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 还有技能方面的培训对接等等配套服务方面的信息, 可以去那个叫 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 的网站上去找一找, 那里可以推送到一些跨区域的岗位给大伙儿看看, 还能弄来一些政策方面的汇编材料, 这样就能帮助理解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 那些农村里多余的劳动者该怎么安置下去这个路子是什么情况了。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是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也是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 村委会仍然是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
农户在遇到权属争议的时候, 是可以进行处理的, 农户如果遇到了补偿纠纷的话, 也是可以解决的, 在这种情况下, 农户可以向县级行政复议或者司法渠道去依法維权的, 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