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那边的农村村民, 如果在耕地里头, 还有那个永久基本农田上面, 没有经过批准就自己偷偷摸摸建房子的话, 这事情是属于违法占用土地这一类的, 按照法律规定, 必须要接受整治和处理工作的, 那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安徽省的这个实施办法来说, 主要的处理办法就是要求把非法占用的那个土地给退还掉, 然后在规定的时间里面把这些房子给拆除掉,或者说是如果符合规划的话还可以去补办相关的登记手续阜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同时, 还要对这个土地面积进行罚款的处理, 罚款的比例大概在10%到20%之间。
整治范围与认定标准
把下面所说的这些个情况, 全都纳进到对乱占耕地来搞建房行为进行整治的那个范围里面去, 具体情形如下:
1. 还没有拿到那个要用的土地审批手续, 就直接在地里面或者基本农田上面盖房子。
2. 就是那个超出批准面积来占用耕地的行为去扩建或者是加层。
3. 就是以临时建筑、养殖棚这类名义, 在耕地上建造永久性的居住设施。
4. 在把原来的宅基地上的房子给拆除之后, 然后到旁边的那些耕地上去重新盖房子。
5.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之内, 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可以进行与农业无关的建设活动。
这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呢, 其实就是自然资源部门拿地类图斑, 然后和宅基地审批的台账做了比对, 最后得出的那个比对结果。
分类处置措施
结合所占耕地的具体性质, 以及其面积的大小, 再核对一下是否与村庄规划相符, 随后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并分别进行处置工作:
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搞建设违建: 一律进行拆分和退还耕地, 不予补办相关手续, 并处土地面积10%到2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般耕地上违建: 这种情况, 如果是符合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话, 就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去补办审批宅基地的手续, 并且还需要缴纳罚款, 如果是不符合这个规划条件的, 那么就得在限期之内把它拆掉, 要把原来的面貌给恢复好。
历史遗留问题(指的是在2019年8月《土地管理法》进行修订之前就已经建造好的房屋的情况): 这种做法是依照“法律不会对过去的事情产生约束力”这样的原则来决定怎么处理的, 需要让乡镇政府出面去组织人把这些情况一一认定清楚, 对于那些能够补办相关手续的, 就让他们去补办, 对于那些虽然没办法补办手续, 但是已经在里面住上很多年了的人家, 就要给他们办理登记确权的这个事情, 暂时先不去拆除。
补办宅基地审批流程
如果涉及补办审批的情况,那么要按照下面提到的这些步骤来进行相关的办理流程。
1. 由户主来向当地的村委会递交书面的申请材料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 然后把身份证明也一并附带上, 同时还要对原来房屋的具体位置进行必要的说明。
2. 由村委会负责进行公示, 且这个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连续七个完整的工作日期间, 紧接着, 还要把相关的审查意见给弄出来。
3. 乡镇人民政府会对这一情况进行审核, 并且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
4. 由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去核定具体的地块利用类型, 并且确认这种情形当中是否牵涉到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的问题。
5. 必须要等到审批通过之后, 才会去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然后才准许开始施工。
关于进度的查询, 大家可以前往阜南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或者选择使用相关的政务平台完成操作以获取所需的信息结果内容。
注意事项
在整治阶段,具体是以县级官方公布的进度为准的这个时间段内阜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如果发现新增的违法建筑, 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已经放进拆除计划里面, 但是还没有把施工过程全部完成的这种情况, 必须马上停止所有的施工活动, 并且要配合进行测绘工作;对于那些拒绝执行拆除决定的行为, 由乡镇级别的政府负责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关于相关的罚款标准以及办事的流程指南, 可以点击
常见疑问
现在有个问题是, 那个在耕地上盖的房子已经住了十好几年了, 这个到底是不是非得要拆掉不可。
答: 情况要以2019年8月作为分水岭来看, 在这个时间点之前修的东西, 算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由乡镇那边的部门来认定之后进行登记, 一般情况下不做强迫拆除的要求, 而在2019年8月之后新盖的建筑, 属于新增的违章建筑, 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