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非耗竭自然资源, 比如说矿产储量, 地下淡水, 还有生态碳汇容量这些, 因为不可以重新再生,或者说再生的时间周期长得不得了。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非耗竭自然资源会计研究, 根本就没有设置专门的科目来核算这些东西。
所以企业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里面对于“资产”的那个定义, 同时结合资源所具备的权利属性的具体情况去判断确认的条件。然后在计量方式的选择上, 要选择那种最适配的模式来进行记账处理。最后还得在附注的地方把这些信息全部都充分地说清楚才行。
概念界定
所谓非耗竭自然资源, 就是指那种即便在大家能想到的、比较长的经济使用年限期内, 也根本无法依靠大自然自身的过程来让它恢复过来的一些东西, 这类资源主要指的是下面这些:
矿产资源这个东西, 它里面具体包含了金属材料矿产、非金属材料矿产, 还有能源方面的矿产。
地下淡水储量
生态系统碳汇容量
不可再生地热资源
这与耗竭性资源是不同之处的, 比如说林木还有渔业什么的, 非耗竭资源在一旦被开采之后就是会永久减少的, 会计上面的核心难点在于需要去平衡价值递减不可逆这一个点, 还有未来经济利益可计量性这一个点。
确认条件
按照基本准则里面那个第二十条的说法, 如果要把什么东西确认为是资产的话, 必须同时满足下面的这些条件。
1. 企业因为过去发生的事情, 拥有或者控制着与该资源相关的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探矿权、采矿权以及水资源使用权等等。
2. 这块资源被期望可以产生经济效益, 这种效益表现的方式是具备开采的条件、拥有交易的资格或者能够用于生成具体的产品。
3. 资源的成本或者是价值, 这个情况是可以被可靠地计算出来的。
如果上述全部条件没有得到满足, 那么就不应该把这个东西确认为属于自己公司的资产, 而是要选择在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作为潜在的资源来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
计量方法
初始计量是这样一个步骤, 也就是要把取得资源权利的实际成本进行入账处理, 这里面的实际成本包含了探矿费、评估费、税费、土地费用等等, 然后还要根据权利的具体性质将其列示为无形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
后续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 也就是根据地质勘探工作已经确认过的经济可采储量数据, 把资源成本进行系统化的分摊处理, 然后把分摊的金额计入到当前的损益里面去。
公允价值模式是适用于可交易资源权利的, 在每个会计期末的时候要对它按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者计入当期损益。
减值测试: 每年至少得在年末的时候去执行一次这个动作, 当那个可收回的金额比账面上的价值还要低的情况下, 就去确认一下那个减值的损失,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 这个损失一旦确认了,就不可以再转回去。
披露要求
财务报表需要在其附注部分进行披露的工作企业非耗竭自然资源会计研究, 应当予以完成。
这是关于资源类型的信息, 还有资源所在的区域, 再者就是开采许可的期限。
已经确认的储量, 还有这些储量是依据什么来估计的。
摊销或减值方法及关键假设;
在当前这个期间里面, 去探索矿物以及做出评价所花费出去的资金数量。
资源权利的到期日是哪一天, 以及关于后续安排是怎么进行续约的具体操作细则。
高频疑难
储量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如何避免激进确认?
采用"经济可采储量"口径, 并且还需要附带注记以披露储量敏感性分析。这样做能够降低估计偏差风险。
探矿权与采矿权如何区分列报?
探矿权是计入无形资产的, 采矿权呢, 它可能是要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 也可能是要计入无形资产的, 至于具体得怎么算, 那就要看这项权利到底是什么性质的了, 还得去看合同里面都有些什么条款。
生态资源(如碳汇)能否确认为资产?
企业只有在拥有那些由其实际控制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那些项目的时候, 才允许进行确认的操作;如果手头上持有着可以进行交易的那些碳配额的话, 那么就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的规则或者是无形资产的规则来进行分类处理。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第6号, 那就是针对无形资产的这一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公允价值计量》
关于国际上的参考情况, 有ISSB发布的一份文件叫做《ISSB S2》, 这份文件里面包含了气候相关的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