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在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后, 营业税已经整体退出历史舞台。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这一块业务, 以前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但是现在不再需要交了。相关的税费统一改为征收增值税了。

到了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把《营业税暂行条例》给废止掉了。也就是说, “营业税”这一税种, 在法律层面上已经完全不存在了。目前来看, 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所涉及到的税务处理问题, 全部都要去适用那些现行的增值税政策规定。

营改增前的营业税政策(2016年4月30日前适用)

按照原来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还有它的实施细则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大城新闻网,把自然资源使用权拿出去转让, 这事被算进了“转让无形资产”这个税目的范围内。

当涉及到转让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海域使用权等时, 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五。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5%;

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还交营业税吗?现行税务政策全解(图1)

纳税义务人被明确为转让方, 该主体应当在不动产或者资源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申报手续。

这个规则对于在2016年4月30日这一天, 还有这一天之前所发生的转让行为来说, 它是有效的。但是在这之后的时间里面, 它就不再被适用了。

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政策(2016年5月1日起适用)

就是根据那个财税〔2016〕36号文的那个附件,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里的规定来看。

当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这一行为之际, 在会计处理方面需要将其对应为销售无形资产项目下的转让土地使用权。

把探矿权, 还有采矿权的转让, 当成是“销售无形资产”。

将海域使用权进行转让这个行为, 它会被算作是“销售无形资产”这一类的情况。

2026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以后, 上述的分类会延续下去。纳税人需要按照增值税的法规要求, 进行纳税申报的操作才行。

税率与计税方式

纳税人 适用税率/征收率 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 9% 一般计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3%(月销售额≤10万元免征) 简易计税:销售额×3%
一般纳税人(特殊) 5%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可选择简易计税

计算公式是这样弄的, 不含税销售额等于含税收入除以括号里面是1加上税率或者是征收率。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1. 不得再以营业税的名目来进行征收。 如果任何税务机关或者代理机构, 拿“营业税”来给发票、或者收取费用, 这就属于违规的行为。那么纳税人就有权拒绝, 并且可以要求退税。

2.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 这个情况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来处理, 适用的征收率是3%, 要是月销售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标准, 就可以免征增值税。

3. 叠加税种。 转让土地使用权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如果涉及资源税, 比如转让矿权等情况, 就应该同步进行申报。

4. 免税备案。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36号文里的条款, 又或者是符合《增值税法》里关于免税的那些规定的话, 你就必须得去税务机关办理那个叫作免税备案的手续, 要是没有把那个备案给办下来的话, 你就不准享受免税的待遇。

主要的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6〕36号, 还有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2019年第39号公告,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该方法规定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