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农村不动产登记这个行为呢, 其实是把宅基地使用权还有房屋所有权这些权利, 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放进去, 然后记到不动产登记簿里去的这么一个事, 并且让登记机构给他们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说简单一点, 那就是国家通过一些法定的程序来确认这块地还有这所房子到底是属于谁的, 把它公之于众, 从而就给那些权利人提供了在法律上面完整的保护。
登记范围
关于农村不动产登记的范畴, 其主要的覆盖范围, 是具体包含以下几种类型的。
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 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房地一体登记这一项内容。
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的问题。
包括那些像土地承包经营权, 还有林地经营权, 以及草地经营权之类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农村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对于农地上所拥有的一些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这个事项是由村集体来提出申请。
在这件事情里边儿, 跟那个普通农户的生活联系得最为紧密的, 是关于那块宅基地还有农村房屋的这种把住房和土地绑在一起进行的产权确认和登记的工作。
核心作用
1. 把权利归属的情况明确下来, 以此来达到解决纷争、划清界限的目的, 进而减少在土地以及房屋方面出现的关于邻里之间和村组之间的各种麻烦。
2. 财产保护: 在完成登记之后, 相关的权利会遭到法律的保护, 当遇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这样的事儿的时候, 一切都要以在登记簿上面所记载的内容作为最终的依据。
3. 流转基础: 未来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农房继承与转让等, 这些事项都需要以登记信息为根据, 这也就是流转的基础所在。
4. 将之前散落在土地、房产、农业这些不同的部门里面的登记信息进行整合, 弄成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流程(以宅基地和农房"房地一体"登记为例)
进行第一步操作的时候, 由农户这个人向他所位于的那个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去递交一个申请动作, 这个动作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具体来说就是身份证、原土地证明或者是如果原本没有证明的话就写一份说明材料, 再或者还有房屋建设审批材料, 亦或者是如果有历史遗留问题的话就写一份情况说明。
按照第二个步骤来进行, 由村集体来开展初步的审查工作, 并且要把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间的时间长度上面来说, 是不能够少于十五个工作日的, 等到没有人提出异议之后, 再进行签字以及盖章的动作往乡镇或者街道那边报送。
等到第三个阶段来了以后, 就是先把那个乡镇的初审这个环节给走完了, 完事儿之后再把这个东西报到县级的那个不动产登记机构那边去, 这个地方通常指的是啥子? 通常指的是在县里的自然资源局下面设立的那个不动产登记中心, 就是这么个情况。
第四步, 登记机构进行审核。对于那些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 会进行不动产的测量以及地籍调查。最后, 将权利信息记载进不动产登记簿里面。
到了第五个步骤的时候, 需要对《不动产权证书》进行核发工作的处理, 在此证书当中所注明的权利人这一项的内容, 必须是指向已经提出了申请的农户, 而关于证书类型的设定方面, 也应当明确标示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这样的形式。
整个流程不需要大家去交登记费, 这个费用对于住宅类的初始登记来说是免收的, 然后农户也完全不用花一分钱去买测量服务或者拿那些工本单据。
常见注意事项
对于那些历史上没有办理审批手续, 但是实际上正在使用的房屋, 是可以依据当地的\"一户一宅\"政策来补办公务程序, 然后再进行登记的, 具体的标准要以县级政府公布的细节规定作为依据。
进行登记的时候, 是以户作为单位的, 在一个家庭当中, 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如果证书丢了, 可以向登记的部门去申请补办。
只要牵涉到像继承还有分户以及转让等等这些权利发生的变动这样的状况, 那么就必须要去办理变更登记这一手续, 绝对不可以仅仅是依靠说口头上的约定。
政策依据
上面的这些内容, 主要的那些根据, 包括了《民法典》的第二百零九条, 还有第三百六十二条一直到第三百六十五条, 另外还包括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这个条例是国务院发的第652号令, 以及它的实施细则, 再一个呢, 就是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这个文件编号是自然资发〔2020〕63号。
具体的去操作的话, 一定要以你们当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他们所公布出来的那种最新的指南为准才行。
农村不动产登记不是那种一次性就能做完的任务, 它其实是一个需要持续更新的法定制度。我们建议大家那些已经拿到证书的农户朋友, 要在得到证书之后, 好好地把它保管起来, 等到发生权属变动的时候, 要及时去办理变更或者转移登记, 这样就能够确保权利的完整以及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