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法学这个东西它是一门法科的科目, 这个科目主要是来研究, 在自然资源的那些个开发、利用、保护呢还有管理, 这一系列的过程里面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 以及这些关系里面存在的一些规律是怎么回事儿的, 它是属于环境资源法学里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的, 它主要以那些叫做《土地管理法》的、《矿产资源法》的、《水法》的、《森林法》的、《草原法》的、还有《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等等多法律规范作为自己核心的那个研究的对象, 它的目的嘛就是想实现, 关于自然资源的使用能够可持续地去进行下去, 然后同时也要保障生态方面的安全问题的。
学科体系与子法构成
自然资源法学涵盖六大核心子法领域:
1. 这个《土地管理法》是来规范关于土地的所有权跟使用权确认的, 还有土地的用途管理管制措施的, 再就是征收土地的时候给出的补偿办法, 以及保护耕地的这一套制度。
2. 矿产资源法里面规定了矿产勘探以及开采许可的事情, 还规定了矿权流转的事儿, 同时也包含了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详细内容。
3. 《水法》这个东西, 它主要是用来把水资源规划这一块给确立起来的, 同时呢, 它还确立了取水许可的基本框架, 还包括了水权分配, 以及流域管理, 这些都是它要确定的基本框架。
4. 森林法等规定里, 有提到对林地进行保护这件事儿, 定下了采伐林木不能超过的限额数值这一块儿内容, 还有关于天然林的保护做法以及公益林补偿这个机制是怎么运作的情况。
5. 草原法规定了有关的事情, 这些事包括了要规范草原的承包经营情况, 还有在草原上实行禁牧以及休牧的措施, 此外也涵盖了草原生态修复制度方面的内容。
6.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了关于海域所有权、使用权进行登记的事项, 以及规定了关于使用金征收的制度。
自然资源法学所遵循的基本, 这基本原则一共有五项之多。
有一个国家所有原则, 这个原则是依据《宪法》第九条来定的, 矿藏, 水流以及海域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 在农村还有城市的郊区这些地方, 土地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说是属于国家所有的, 那它就是属于集体所有的。
可持续利用原则: 在开发利用的整个过程中, 必须始终以不损害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作为基本前提。
用途管制原则就是会对土地,还要包括矿产以及水域这些东西, 进行分类并且分级去管理, 要是没有得到审批的话, 那就绝对禁止擅自去改变它们的用途。
生态补偿原则是这样的, 也就是对于那些进行开发利用的人, 他们必须要承担起修复方面的义务, 而那些从中获得利益的一方, 他们就需要承担起补偿的相关责任。
公众参与原则: 对于重大的资源开发项目,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去搞环境影响评价, 并且要把收集的公众意见给公之于众。
核心制度
1. 关于资源的确权和登记问题, 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这项工作把土地还有海域等等全部都包括在了一个统一的登记体系里面去。
2. 对于行政许可, 比如说采矿许可、取水许可以及海域使用许可这样的项目, 都是要实行审批制的。
3. 所谓的有偿使用, 指的是像国有土地的出让这类事儿, 还有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出让矿业权这样的情况, 以及包括海域使用权需要付费才能使用的这些行为在内, 都属于有偿使用的范畴。
4. 在执法以及救济方面, 自然资源的行政执法、还有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 这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救济链条。
与相关学科的交叉
自然资源法学和物权法、行政法还有环境法是深度交叉的, 具体来讲的是, 权属问题会适用到物权法的规则, 管理行为会使用行政法里面的程序, 而关于生态损害修复这一方面的事情则会适用到环境法之中所存在的侵权责任制度的。
实务应用方向
目前的实务热点主要包括在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实施过程中的资源管控, 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包括矿产资源的全链条监管, 还包括河湖长制之下的水资源管理, 当然也包括像碳排放权、水权这样的新型的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以上内容构建了自然资源法学的整体框架, 这个框架涵盖了基础的概念, 还包括实务方面的前沿内容, 这样的设置是可以直接应用于课程学习中的, 也可以用在考试备考时以及从业参考的过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