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个事儿,它主要是把产权确认还有登记这两个制度给合并在一起了,它规定的功能是确定产权、防止出现重复登记的情况以及保护产权人的利益,这并不代表它是用来调控房价的工具,同时也不能作为征收税款根据。
这个制度本身并不会直接让房价涨或者跌, 但是因为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并且减少了交易过程中的一些麻烦, 所以从长远来看, 它对于让市场变得更规范是有积极意义的, 下面是按照国家现在的法规一条条解释的。
制度定位与法律依据
这个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它是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给确立下来的。这个条例是国务院令第652号。它的施行时间, 就是2015年3月1日。
它把原来分散在国土、住建、林业、海洋这些部门的分类型登记,全都整合到了一起。统一归口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还有一个配套的细则, 叫作《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个细则的施行时间是2016年7月1日。
这个制度的法定目标已经非常明确地被写在了条例的第一条里面, 其内容就是用来规范不动产登记的行为, 用来统一不动产登记的这些办法, 以及用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那些合法权益的, 它的核心功能主要是在于确权这一个方面, 而不是在于定价, 同时也不是在于征税。
对房价的影响机制
需要强调的是, 房价是由供需关系、货币环境、信贷政策、地方土地供给等多个变量共同决定的, 单一的房屋登记制度并不能构成一个会立即产生影响的、导致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的因素。
官方明确澄清事项
1. 统一登记不等于房地产税的开征。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没有通过《房地产税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和房地产税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制度捆绑关系, 官方也在多次回答记者提问的场合里, 把这一点说得非常清楚并且加以澄清了。
2. 统一登记不等于限价,也不等于限购。 登记这个系统本身并不会产生调控性的指令, 所以关于限购和限售这样的政策, 依然还是由各城市自己根据自己的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 来单独的进行制定和决定。
3. 登记信息的法定可查范围,是有限的。 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是可以依法进行查询的。普通公众是不能随意调取他人名下的房产明细的。所以, 不存在所谓的全民查房的情形。
高频疑问速答
登记后房价会不会立刻跌, 这个答案是不会的, 登记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确权行为, 它并不会改变房屋在实际中拥有的价值, 也不会改变市场供需的基本格局。
“查得到别人名下几套房,会不会影响我买房?” 这个问题其实对普通的购房者来说是没有直接影响的;但是它会对于交易的这个事情起到一个比较好的正面的作用, 因为这样做是可以去验证清楚卖方那边的产权到底是不是完整的, 从而让整体交易更安全一点。
“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否纳入?”已经纳入。《条例》第二条涵盖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 但具体的登记规则由地方出台的细节规定来补充说明。
注意事项
如果你是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 又或者是想要查询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信息, 那么请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这条途径, 也可以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去办理, 一定要认准上面写着“不动产登记”这几个字的情况, 因为只有通过这些正规的渠道才行。
另外, 非官方渠道是没法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登记证明的, 这一点大家心里要有数, 千万不要相信那种冒充“内部查询”的行为, 以免上当受骗。
相关的根据, 来自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个文件。这个文件的发布时间是2014年11月24日, 由国务院发布了第652号令。此外, 还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部细则是由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第80号令。另外, 也包括自然资源部在这些年里对外公开做出的解答和提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