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发布的第657号令, 是在2015年的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它属于我国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面的核心行政法规。这个条例确立了一个叫做“统一登记、分步实施”的基本框架。该条例也明确规定了, 国家要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至于登记机构是由谁来确定?

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确定的。还有, 登记簿就是用来作为物权所属以及具体内容的根据的。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这个条例会和二零一六年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一起, 还要加上后面修订过的文件, 这些加在一起的东西, 就组成了现在的操作规范, 大家要按照这个来办事。

适用范围

根据条例第2条的规定, 在条例里面, 不动产是指土地还有房屋以及类似于林木和森林这些情况下的不动产权属,具体来说它还包括了以下各项内容: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大城新闻网, 以及其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它们所拥有的那种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等等这些用益物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管哪些房、怎么登记、流程几步(图1)

抵押权, 地役权, 查封登记这些担保以及限制的权力。

指的是那些被法律和行政法规所明文规定,并且需要经过登记程序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只要是城镇国有土地上面有那些住宅、商铺、办公楼、工业厂房之类的房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且这些房子所占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统统都得去按照这个条例里说的登记规则来处理。

登记类型

关于登记这个事情, 根据条例的规定可以划分为四个方面。

1. 首次登记这个情况, 指的是不动产权利头一回被记到登记簿里去。它包括像新建的房子完工以后, 去做的那种初始登记的动作。

2. 变更登记: 当权利人、面积和用途这些相关事项发生改变的时候, 就应该去办理变更手续, 比如在房屋进行翻修工程之后, 会出现房屋面积变大或者变小的情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管哪些房、怎么登记、流程几步(图2)

3. 转移登记是指什么呢, 它指的是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的情况, 比如说, 因为买卖、继承、互换以及赠与等等这些原因, 导致了产权的转移。

4. 注销登记这种情况意味着权利已经消灭了, 比如说房子没有了这样的状况, 或者土地使用权被收回这样的情况发生。

办理流程(以转移登记为例)

进行第一步的时候, 需要让双方一起去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但是因为涉及继承以及法律文书之类的需要由一方单独去申请的情况除外。

进入第二个步骤, 就是把材料递交上去, 这个动作通常包括身份证这些东西、原权属证书这些东西、以及合同或者法律文书之类的材料。

第三步是, 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查验, 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实地查看。

到第四步这里, 是进行审核工作。根据条例第十四条里说的那些话, 从接受办理的那天起算, 要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把事儿弄完。可是到了实际干活的时候, 不同地方的做法不太一样, 大部分地方早就把这时间缩短到了五到十五个工作日以内。

进行第五个步骤, 这个步骤的内容是把相关的事项记载到登记簿里面去, 然后还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关键条款与注意事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管哪些房、怎么登记、流程几步(图3)

在登记这件事情上, 我们要实行那种叫做“申请在先”的规则, 意思是说, 如果你这个东西没有去进行登记的话, 那就是不产生那个物权上的效力, 不过第二种里提到的那些特别的例外情况不算在这个规则里面。

登记机构不可以用备案或者年检这样的方式来做事情, 这样做的话就等于悄悄地增加了之前就要满足的条件, 这个规定是在第十三条里写明的。

按照条例里头的第二十八条说法, 如果有人使用骗取之类的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登记的目的, 那么登记机构方面就得把事情给更正过来。如果这样做的话, 造成了别人有损害这样的情况, 就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一旦这个行为构成了犯罪的情况, 那么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您可以持个人身份证去免费办理查询自身不动产的权利信息, 但是如果想要查询别人的信息, 就必须依法提供证明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配套文件

在实际操作的时候, 需要同步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该细则是二零一六年八月施行的, 并且在二零二五年经过了修订, 同时还需要参照自然资源部以及各省级登记机构发布的那些操作细则, 这样的话, 就可以确保那些材料清单还有时限要求能够与最新的规定保持一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