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令第656号, 在2014年11月24日被公布。这个条例是从2015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它是咱们国家, 在不动产权利登记这块儿的基础性的行政法规。

以前呢, 土地、房屋、草原、森林这些东西的登记制度是分散在很多部门手里的, 现在都被它给替代了。核心制度是"四统一", 这四个统一分别是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统一登记程序和统一证书样式, 这一制度覆盖了14类不动产权利的统一登记, 下面对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一、登记范围(第2条)

条例里面是明确说了, 登记的对象包含这样一些内容, 第一点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土地经营权,第二点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解读, 第三点是宅基地使用权, 第四点是海域使用权, 第五点是房屋这样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所有权, 第六点是森林还有林木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 第七点是地役权, 第八点是抵押权, 第九点是如果法律有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核心解读:登记范围、办理流程与异议处理(图1)

上面所说的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都是这样的规律, 如果未经依法登记, 那就不产生物权效力, 这个规律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 除外情况是不存在的。

二、登记机构与统一登记(第5-7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负责对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在地方层面,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由一个部门来统一负责登记事务。至于具体是由哪一个部门来牵头, 则由省级人民政府予以确定, 并且进行公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全国各地都是统一交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

三、登记程序(第12-18条)

按照这个标准化的程序来走, 第一步是由申请人把相关的材料交上去,第二步由登记机构负责受理申请大城新闻网, 在有些时候需要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的情况是存在的, 接着就是审核阶段, 然后再把申请事项详细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面, 到最后一步是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法定的完成办理的期限一般被规定为三十个工作日的时间长度, 如果说提交的材料非常齐全, 同时也完全符合法定所要求的形式, 那么就应当场直接完成整个登记手续, 申请人必须在办理过程中提交包括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在内的一整套资料, 还要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也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 以及关于不动产界址和面积等方面的具体信息。

四、登记簿与证书(第8-11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核心解读:登记范围、办理流程与异议处理(图2)

不动产登记簿它是物权归属以及它的内容的根本依据, 它具有最高的证明效力。不动产权证书它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这两个东西记载不一致的时候, 要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来进行永久保存, 不可以让它灭失。

五、异议登记与更正登记(第19-22条)

当更正登记的情况出现时, 如果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说那本来应该被记录在登记簿里的内容是有错误的, 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来要求更正, 只要权利人是同意的, 相关的登记机构就应当做出更正的处理。

如果是异议登记的话, 通常是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有误而且权利人也不同意为之的情况下做出的。一旦进入了异议登记的程序, 如果在接下来的15天之内申请人没有去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的话, 那么这个异议登记就会自动失去其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核心解读:登记范围、办理流程与异议处理(图3)

因为登记出现了错误, 这导致了其他人受到了损害的情况下, 登记机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在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 这个机构可以向那些应该负责的人去进行追偿。

六、法律责任(第27-31条)

如果申请人提交那些不实在的材料想要把不动产登记拿到手, 登记机构那就应该把相关的登记给撤销掉, 而且这个申请人还得按照法律的要求去承担相应的那些赔偿责任。

对于登记机构那边的工作人员来说, 如果他们存在滥用职权这种情况、玩忽职守这种情况或者是徇私舞弊这种情况, 那就要依法依规地去给予他们处分,要是这些行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解读, 那就得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